个人介绍
侯爱文律师有二十年以上的司法实务工作经验。全面掌握司法机关各类案件办理思维以及审查重点,擅长刑事合规检查及应对、刑事辩护等。多次担任厅局级干部、大型国有企业负责人私营企业经营者犯罪案件辩护人;担任多家企业顾问,提供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为多家企业进行刑事合规建设,有效提供事前防范机制,减少企业法律风险。
受邀作为律师代表参与了最高法组织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修改论证会,所提建议被采纳;参与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组织的学术研讨,并在“中外刑事法学研究”公众号发表文章《杭州名誉权刑事诉讼案案例研讨》,该案被评为2020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该文章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组织编写的《自诉转公诉的“庭前幕后”》一书收录。
- 金某等非法采矿案(该案中的被告人在开庭前不仅自愿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还交付了罚金,在此情形下辩护人多次和委托人沟通,权衡利弊,从案件证据入手顶住压力艰难打开无罪辩护空间,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
- 赵某非法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在侦查阶段对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提出异议,重新鉴定后价格大幅下降,在审查起诉阶段充分与检察官沟通,检察官听取辩护意见并补充侦查一次,最终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 李某故意伤害案件,经和检察官充分沟通,并结合李某公司社会评价及贡献等等,最终案件获得不起诉处理;
- 解某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案,经过大量检索、沟通、论证,辩护意见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贷款诈骗罪不成立,骗取贷款罪的刑罚与前案并罚,并罚后实际剩余刑期不足一年;
- 某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苏某受贿、滥用职权、行贿案。经过有效辩护,索贿五千六百余万元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罪名数罪并罚十三年;
- 张某走私普通货物案,经三次开庭,控辩双方对争议焦点问题激烈辩论,最终辩护意见得到一审法院认可,变更罪名为走私废物罪,刑期十年以下,原本偷逃税款数额两千余万没有得到认定,为委托人减少了巨额的财产刑罚;
- 张某挪用公款罪、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被告人挪用公款1.5亿余元,行贿数额为133万。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未认定从犯情节,量刑建议过重,辩护人及当事人均对此存在异议。法院阶段,经辩护人多次会见当事人,反复与法官、检察官沟通,最终获得法院认可,成功认定当事人具有从犯情节,检察官重新提出了3-4年的量刑建议,最终当事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挪用公款罪有期徒刑三年,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年半,数罪并罚四年;
- 张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涉案视频111个、照片297张,检察院量刑建议三年,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经过与检察官、法官充分沟通后,最终法院对被告人改判处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数罪并罚一年半;
- 李某贪污、受贿案,数额分别一百余万元。李某在监察委调查阶段零口供,甚至殴打监察委保安人员,监察委认定李某态度恶劣。辩护人在检察院阶段帮助被告人及其家属做退赔工作,并在法院阶段,指出监察委阶段存在的程序问题,殴打情节可能与李某的抑郁症背景有关,且退赔表明李某认罪悔罪态度好,最终李某被判处四年十个月有期徒刑,李某本人及家属对该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 上福布斯榜人物陈某某因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等罪案件,数额高达上百亿元,经过有效辩护,仅为有期徒刑,效果良好,其他涉及的相关人员,还有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 韩某招摇撞骗案,根据该案涉案数额原本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有效辩护被判一年半有期徒刑;
- 作为诈骗案被害人代理人,整理事实证据材料代理报案,和公安人员多次沟通促进该案被刑事立案,有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成功追赃挽损;
- 某省煤炭工业厅原厅长吴某某受贿案。经过有效辩护犯罪数额大幅度减少一千余万元;
- 某部委领导王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滥用职权从五年降到三年量刑;
- 某部委领导刘某某受贿案。该案是新刑诉法颁布后北京市监察委移送第一案,检察院建议量刑三年至三年半,认罪认罚案件辩护人行使独立辩护权,对检察院量刑建议提出异议,最终法院支持辩护人观点并在检察院量刑建议以下判刑,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该案经过抗诉,北京市高级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该案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收录;
- 安某某涉嫌盗掘古墓葬、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导致第二个罪名不成立;
- 赵某侵犯商业信誉案。成功提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最终被判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