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周泰·焦点”第22期——聚焦最高法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在线上播出。本期焦点由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民商事业务委员会主任邱琳律师担任主持人,并邀请到清华大学法学院陈杭平教授担任主讲,对该指导性案例的亮点及内涵进行探讨。与谈人包括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田古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谷倩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年国余律师。 本文是年国余律师以《常见执行难的根源及治理》为主题的发言实录,整理刊发以飨读者。
日前,“周泰·焦点”第22期——聚焦最高法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在线上播出。本期焦点由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民商事业务委员会主任邱琳律师担任主持人,并邀请到清华大学法学院陈杭平教授担任主讲,对该指导性案例的亮点及内涵进行探讨。与谈人包括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田古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谷倩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年国余律师。 本文是谷倩律师以《民事执行案件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浅析最高法第45批指导性案例》为主题的发言实录,整理刊发以飨读者。
日前,“周泰·焦点”第22期——聚焦最高法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在线上播出。本期焦点由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民商事业务委员会主任邱琳律师担任主持人,并邀请到清华大学法学院陈杭平教授担任主讲,对该指导性案例的亮点及内涵进行探讨。与谈人包括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田古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谷倩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年国余律师。 本文是田古律师以《执行实施指导案例中的力度与温度》为主题的发言实录,整理刊发以飨读者。
2025年6月2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周泰刑事法论坛第八讲”成功举办。本论坛坚持“前沿性、小众化、现场感”的独特品格,贯彻着“想听讲座,到人大来”的创办理念。本次的主讲题目是“预防刑法观的问题及其克服”,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黎宏教授主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付立庆教授担任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冯军教授、陈璇教授、陈少青副教授担任与谈人。出席本次论坛的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杨东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李立众副教授、彭雅丽老师,中国政法大学何龙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简爱副教授,天津大学杨宁副教授,中央党校王琦副教授,黑龙江大学陈晨副教授,河北经贸大学刘红霞副教授,深圳大学黄忠军老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史玥老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宋盈研究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郭德勇检察官。
日前,“周泰·焦点”第21期——聚焦两高知识产权犯罪最新司法解释在线上播出。本期焦点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江溯教授担任主持人,并邀请到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科教授担任主讲,对该新司法解释的亮点及内涵进行探讨。与谈人包括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为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宝明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秦圣卓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徐嘉欣律师。
日前,“周泰·焦点”第21期——聚焦两高知识产权犯罪最新司法解释在线上播出。本期焦点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江溯教授担任主持人,并邀请到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科教授担任主讲,对该新司法解释的亮点及内涵进行探讨。与谈人包括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为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宝明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秦圣卓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徐嘉欣律师。
日前,“周泰·焦点”第21期——聚焦两高知识产权犯罪最新司法解释在线上播出。本期焦点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江溯教授担任主持人,并邀请到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科教授担任主讲,对该新司法解释的亮点及内涵进行探讨。与谈人包括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为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宝明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秦圣卓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徐嘉欣律师。
2025年,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政治环境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美国在特朗普第二个总统任期开始后即再次退出《巴黎协定》,能源政策“调头”;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也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规制,以期与其重塑经济竞争力的战略更好地协调。相比之下,我国2020年提出的“双碳”方针未受干扰,一直在坚定、持续、稳步的推进之中。
近日,笔者在河北省某地办理一起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案件过程中,办案单位以发现当事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且存在妨碍侦查情形为由,通知看守所暂停律师会见。笔者向办案单位提交会见申请,联系办案单位了解当事人罪名及案件情况,办案单位置之不理。此前,笔者在内蒙古某地办理一起涉嫌开设赌场犯罪案件过程中,办案单位在对犯罪嫌疑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以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为由限制律师会见。
关于“对赌”纠纷中业绩补偿与股权回购的同时主张问题,实务中争议颇大,裁判结果迥然不同,引发广泛关注。笔者认为,业绩补偿与股权回购均不属于义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前者解决的是目标公司的估值调整问题,可以类比理解为“减少价款”或“修理”,而后者解决的是投资人退出问题,可以类比理解为“退货”,二者在内容和功能上存在本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