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周泰·书声”第二十七期之《德国刑事诉讼法教科书(第15版)》品读会在线上播出。本期品读会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江溯老师担任主持人,并非常荣幸地邀请到本书两位作者德国帕绍大学法学院荣休教授维尔纳·薄逸克老师、德国波鸿鲁尔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萨比娜·斯沃博达老师和本书译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捷老师担任导读,同时还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郭烁老师、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吴洪淇老师、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冯俊伟老师、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谢登科老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鑫律师,共同品读这本德国影响力最大之刑事诉讼法教科书。
“全面注册制”时代已经来临,为解决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存在的痼疾,申请IPO时的“对赌”清理问题依然受到监管的重点关注。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控制权稳定始终是能否保留“对赌”的判断标准。发行人与投资人之间的“对赌”安排所引发的补偿及回购问题,可能对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及净资产、股权结构及控制权产生较大的影响,而这种影响源于发行人在上市前与投资人的特别约定,不属于资本市场中的公众投资者应当承担的投资风险。关于“对赌”清理豁免的四个条件,法院已经在具体案件中表明态度——与市值挂钩的回购条款,涉及破坏证券市场秩序,因违背公序良俗而应当认定无效。与不成立或被撤销等情形不同,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的“对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通常应限于信赖利益,而不应当考虑履行利益。
到法治一线 答鲜活试卷 ——在法学院2024年毕业典礼上的致辞 院长 周光权
自1979年我国第一部刑事诉讼法颁布以来,已经进行了三次修改,进步的趋向可见,但过程却艰难而坎坷,前行之路更是一波三折。其中自有多种原因,诸如:立法经验和立法技术的问题、部门参与立法的利益博弈问题、司法实践中一些难以破解的现实难题等等。但深究起来,理念滞后才是影响刑诉法发展进程的深层原因。
我们和大雨有个约定,be there or be square.不见不散。但是这场大雨又是如此善解人意,因为它充分了解西政还没有一个巨大的礼堂,我们是在一个square举行毕业典礼。
2024年5月30日,“周泰·书声”第二十六期之《律师的麻烦:美国律师的职业困境》品读会在线上播出。本期品读会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江溯老师担任主持人,非常荣幸邀请到了本书译者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进喜老师,以及旅美法律学者/作家周大伟先生、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律师、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李崇杰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玲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鹏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邱琳律师,共同品读这本《律师的麻烦:美国律师的职业困境》。
2024年5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外共公布61起纪律处分案件(不含纪律处分复核案件),案涉19家机构、42个自然人。在本期《中基协纪律处分月度观察》中,我们对5月公布的纪律处分案件所涉违规行为进行了梳理,对其特点进一步总结,同时,针对财产混同、保本保收益安排、利益输送及损害投资者利益、基金负债比例、关联交易、投资决策、谨慎勤勉义务的履行等七项专题做进一步探讨。
《刑法》第37条免予刑事处罚条款自颁布实施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中一直存在诸多争议和问题。近年来,随着轻罪入法、犯罪结构变化等新形势的出现,对该条款的定位和适用范围重新进行解读和规范的呼声越来越高。本期特此编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陈禹橦副主任撰写的《〈刑法〉第37条免予刑事处罚条款的刑事一体化解读》一文,该文指出我们应科学厘清该条款的法律地位,明确其作为一般、兜底性质免除刑罚规定的合理性,避免将其简单等同于其他具体情节从轻、免除处罚情形。同时,需要从刑事一体化角度出发,统一该条款在侦查、起诉和审判各环节的适用标准,合理界定“犯罪情节轻微“的内涵,增强相关文书的说理性。
导读: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外方股东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的重点 股东知情权范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管辖法院: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优先管辖,如不能证明,则由公司注册地管辖;部分地区法院对涉外因素的商事诉讼有集中管辖规定。 查询资格:起诉时,应具有股东资格;隐名股东通常不可以直接提起知情权之诉;持股比例少的股东,不影响起诉;出资瑕疵股东的知情权不被剥夺。 起诉前置程序:查询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应先向公司提起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新旧法律衔接问题:旧“三资法”时期设立的合资公司章程虽未设置股东会一章,但不影响股东依法行使知情权。 “不正当目的”:公司以股东存在“不正当目的”拒绝股东查阅时,应承担举证责任。常见的“不正当目的”的事由为同业竞争,但法院判决支持该理由成立的案例很少见。 执行“落地”:通常在公司住所地查阅、复制判决书支持的材料,可由股东本人到场,及/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中介查询、复制,负有保密义务,有时间限制;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会被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措施。
“每个律师都感到压力,这就是我们所选择的职业。” 《律师的麻烦——美国律师的职业困境》一书是作者对美国律师行业数十年的观察和思考,撕开美国律师行业繁华表象的面纱,美国律师真实的职业状态。 至此,“周泰·书声”第二十六期邀请了学术界和实务界七位嘉宾与作者共同品读这本《律师的麻烦:美国律师的职业困境》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