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简介
唐飞律师曾系重庆市首批员额检察官,曾任重庆某区检察院公诉科长/刑事部门主任近10年,曾在重庆市检察机关从事刑事检察工作近13年,其中2年反贪侦查工作,10余年公诉(刑事指控、监督)工作,办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000余件。律师执业以来,专注刑事辩护和刑民交叉业务,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擅于洞悉职务犯罪、经济领域和公司经营领域的法律风险。
代表性案例
办理的四川省某经济强县县长涉嫌受贿罪一案,指控金额近1000万元,对其中900余万元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有效辩护;
办理的唐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及时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成功取保候审,经有效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
办理的某大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相关股东权利保护法律专项服务事宜包括控告、律师函、谈判、诉前准备等,涉案标的近2亿元;
办理的重庆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侦支队便衣大队副大队长邓某涉嫌徇私枉法罪(无罪辩护,实报实销型判决一年半);
办理的四川某县人民医院院长黄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被指控涉案500余万元,对其中300余万元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有效辩护;
办理的杨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
办理的唐某某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一级、致一人轻伤二级一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
办理的王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
办理的游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
办理的陈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及时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成功取保候审,并作无罪辩护;
办理的胡某某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一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
办理的马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经有效辩护,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
办理的李某某涉嫌袭警罪一案,经有效辩护,最终适用缓刑;
办理的王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经有效辩护,成功推动刑事再审立案;
办理的刘某某等10名被害人成功予以刑事控告诈骗罪,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
办理的吕某某被诈骗900多万元刑事控告一案,成功完成刑事控告;
办理的李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经有效辩护,在庭前被突然羁押的情形下成功适用缓刑;
为重庆某区大型国有平台公司开展全面合规治理;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常年法律顾问;
重庆新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梁平区云龙镇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
荣誉奖项
2012年,参与主办的王某滥用职权、受贿案被重庆市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2013年,参与主办的余某受贿案被重庆市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参与主办的刘某等人贪污案被重庆市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2015年,荣获重庆市检察院某分院辖区刑事指控法庭辩论赛第二名,优秀辩论奖;
因2019—2020年办理胡某某、李某某等人跨区域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许某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案和2020-2021年办理大型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荣获重庆市检察院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