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简介
自2015年进入人民法院从事法律工作,历任书记员、代理审判员、法官助理,具备独立办案经历,熟悉民事诉讼一审、二审审理程序与裁判文书论证逻辑及法官裁判思维;2020年起正式执业,执业年限充裕,具有民商事诉讼、仲裁及执行全流程代理经验。现任北京周泰(威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可统筹北京、威海两地团队及律所后台资源,为案件提供支持。
代表性案例
代理深圳市某投资中心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刘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仲裁及执行案件,裁决被申请人支付 1.4 亿元债务及利息、费用,已执行回款1.2亿余元。
代理青岛某公司作为原告与被告深圳某上市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判令被告支付服务费费用 200 余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利息。
代理北京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与青岛某公司、田某某、许某某四起仲裁案件,单起标的均在 1 亿元以上,为委托人争取减少损失数亿元。
代理北京某公司作为原告与被告上海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判令被告支付服务费用 1000 余万元。
代理北京某公司作为被告与原告北京某公司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400 余万元)。
代理深圳市某资中心作为第三人与原告北京某公司、被告宁波某合伙企业合同纠纷案件,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4000余万元。
作为石某某辩护人代理石某某等12人涉黑案件案件,第二被告人石某某被判处量刑十二年,较第一被告二十一年刑期少九年。
作为赵某某辩护人代理赵某某涉嫌集资诈骗发回重审案件,赵某某被改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期从十一年改为五年。
作为梁某辩护人代理梁某涉嫌犯交通肇事罪案件,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梁某全责争取为主责,检察院对梁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代理深圳市某投资中心在新加坡申请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获得新加坡高等法院支持。
代理深圳市某投资中心在新加坡申请承认和执行中国判决,正在审理中。
教育背景
中国人民大学 本科、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