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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刚毅

陈刚毅

高级合伙人 / 涉外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

刑事业务跨境业务投资者权益保护危机处理常年法律顾问

金融、能源与资源、进出口贸易与跨境投资

北京市西城区东滨河路5号亮点·德胜写字楼1-3层

专业简介

陈刚毅律师曾任北京市方略律师事务所主任,2025年2月加入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陈刚毅律师执业20余年,具有丰富的民商事诉讼经验及刑事案件办理经验。近些年专注办理刑事案件,目前累计代理逾二百件刑事案件,为客户挽回损失达百亿元以上。陈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结合多年民商事诉讼和商业管理经验,除关注案件本身刑事风险外,同时兼顾客户和企业商业利益,积极发现对当事人有利的辩护要点,为案件制定多维度、立体化的综合解决方案。陈律师认为在案件初期,律师及时介入能更有效把控案件的走向。其代理的多起刑事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公安机关撤诉处理,检察机关不批捕、不起诉,审判机关从宽处理等良好效果,最大程度帮助当事人减免刑事责任。

代表性案例

陈刚毅律师曾代理山西省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该案系中央扫黑办、中央政法委督办的第五号案件,作为第一被告的辩护人,取得良好辩护效果,被告有两个罪名被认定不构成犯罪;

代理河南省刁某参加黑社会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洗钱罪一案;

代理浙江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数十亿元;

代理某著名影视公司部门负责人丁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最终被判处缓刑;

代理海宁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吴某代替考试案;

代理北京某房地产公司执行董事杨某挪用资金案,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代理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某走私普通货物案,偷逃税额2700余万元,经辩护,降低一档刑期;

代理北京某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石某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1亿元,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代理杭州微商王某诈骗案,涉案金额1千万元,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代理上海某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1.6亿元,最终判决降低一档刑期,轻判5年;

代理深圳某地下钱庄高管张某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巨大,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代理某大型建筑企业港籍实际控制人许某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一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等。

教育背景

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