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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强

张晓强

高级合伙人

刑事业务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合规并购与重组投资与融资劳动与人力资源危机处理常年法律顾问

金融、科技与电信、房地产与建筑工程、能源与资源、工业与制造业

北京市西城区东滨河路5号亮点·德胜写字楼1-3层

专业简介

周泰高级合伙人张晓强于2005年取得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执业以来专注于重大疑难民商事诉讼法律事务;公司争议解决法律事务;职务、经济犯罪辩护;擅长处理刑民交叉案件以及经济领域内的刑事风险防控;曾经在某国有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法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等职。

代表性案例

张晓强律师曾经代理中国某信托有限公司与武汉某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额8亿多元;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某三甲医院与北京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额1亿多元;

吴某某与北京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额2亿多元(最高人民法院);

湖北某公司与桂林某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额2亿多元;

内蒙古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案;

中铁某公司与江苏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额2.9亿多元;

著名演员吴某某与江苏某公司著作权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2亿多元(最高人民法院);

甘肃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甘肃某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诉讼标的额1.5亿元(最高人民法院);

中铁某公司与江苏某钢铁集团公司申请执行案,标的额3亿多元;

中国能建某公司与某电力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标的额2亿多元;

武汉某资源公司与武汉某置业公司执行异议之诉,标的1亿多元(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中铁某公司与北京某公司申请代位执行案,标的额3000多万元;

中铁某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与魏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额1066万元(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某房产公司与丁某合作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

石家庄某房地产公司与河北某投资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2400多万元;

湖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海南某旅游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2000多万元(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武汉某公司与桂林某房地产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标的8000多万;

承德袁某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2000万元;

河北三鹿奶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天津关某行贿案;

某部委原正厅级干部受贿、滥用职权案;

湖北某单位人员利用影响力受贿案;

广东王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采矿、强波交易、敲诈勒索案;

北京某能控股集团副总裁合同诈骗案;

北京邹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内蒙刘某职务侵占、串通投标、保险诈骗、挪用资金、骗取贷款、强迫交易案;

北京王某职务侵占案;

北京赵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刘某诈骗案(做法事诈骗);

北京张某合同诈骗案;

北京赵某组织领导传销案;

河北石某破坏生产经营案;

北京贾某诈骗案;

浙江朱某电信诈骗案;

内蒙王某诈骗案;

湖北孟某敲诈勒索案;

辽宁刘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北京某网络平台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内蒙某网络平台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北京洪某合同诈骗案等。

社会任职

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荣誉奖项

在建党100周年之际荣获北京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