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周泰&人大《刑事辩护实务》第一讲——王兆峰主任主讲

2026年9月8日(周二)14时至17时30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辩护实务》课程在通州校区正式开课。本次课程由人大法学院刘计划教授主持,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兆峰主任担任主讲人,课程助教及2025、2026级法学院硕士生积极参与。
课程初心与师资力量:用实战经验搭建成长阶梯

课程伊始,刘计划教授即介绍,本课程最大特点在于:不同于一般讲授性课程,它极具实务性与挑战性,真正将法庭搬进课堂。本课程自2017年开设,至今已近十年,现已成为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的精品课程。刘教授表示,认真参与并修完这门课程,将为同学们未来的发展提供有力助力,也会成为大家步入工作岗位后值得珍藏的难忘回忆。本课程所用的每份案例材料,都源自律师亲自办理的重大案件;课堂上同学们分别担任辩护人、公诉人,通过分工讨论开展思想碰撞,在梳理钻研案情的过程中不断成长。不少同学在课程结束后,就已经具备了从事实务工作的初步素养,表现甚至比一些经验尚浅的律师更为出色。
北京周泰律所王兆峰主任表示,每次课程都是一场“高智力游戏”,需要参与者“辨真伪于毫末之间”。同学们要运用所学的实体法与程序法理论,分别承担指控与辩护职能,在审查证据、梳理案情时做到攻中有防、防中有攻。王主任结合自身经历指出,在实务工作中,案件的成败往往就系于某一份关键证据。
规则之上——法律人精神品格的养成

王兆峰主任以“规则之上——浅谈法律人精神品格的养成”为主题,结合自身二十余年的控辩经验,强调法律知识的增长并不等同于法治意识的生成;法治建设既依赖于规则体系的完善,更依靠法律人内在的精神品格支撑。
(一)坚定的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是对法律内在伦理价值的理性认同与情感依归,体现为对法秩序的心悦诚服与神圣体认。不少人因遭遇司法不公就动摇对法律的信任,实际上是混淆了“法律应当被信仰”这一应然命题,与“法律是否被遵守”的实然状态。枉法者的所作所为不能等同于法律本身,恰恰是因为这些人缺乏信仰,才会做出践踏法律的行为。伯尔曼那句“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讲的正是这个道理。
在实践中,坚守法律信仰需要警惕三种错误观念的侵蚀:一是人治传统,这类观念将规则抛诸脑后,甚至自行设定“规矩”凌驾于法律之上;二是特权思想,秉持以权压法、以钱买法、以情代法的行事逻辑,破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根基;三是法律工具主义,仅将法律看作实现特定目的的手段,比如在运动式执法中,为了达成“维稳”“惩腐”等目标随意拔高定性、突破罪与非罪的边界。法治并非不需要追求特定目标,但绝不能让实现目标的手段反噬目标本身;一旦工具可以为目的让路,法秩序最终必然会受到损害。
此外,法律文本自身的完善程度也会对公众的法律信仰产生影响。如果立法配置明显失衡,程序理性供给不足,大量条款仅规定行为模式却未对应制裁后果,那么即便秉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处理结果也难以让公众信服。恶法虽然在形式上属于法律,但如果它缺乏基本的伦理正当性,最终一定会损害公正、侵蚀公众的法律信仰。

(二)捍卫法治的勇气
法治的应然状态与实然结果之间往往存在落差。法律人在权力、利益、人情与良知的拉扯中选择坚守还是妥协,直接体现了其职业气节。培养捍卫法治的勇气,首先要做到行为端正,唯有自身清白才能无惧压力;其次要明辨大是大非,不被利益与人情裹挟,靠妥协换来的安稳最终只会反噬良知;同时还要讲究生存智慧,能劝则劝、能躲则躲、能推则推,实在推不掉要注意留存痕迹,执行过程中留有余地,做到“把枪口抬高一寸”。这并非圆滑避责,而是在复杂环境中守住底线的必要策略。
(三)人道主义情怀
“一个国家如何对待犯罪的人,是检验一个国家司法文明的标准。”王兆峰主任坦言,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罪犯,首先都是“人”,都应当享有最基本的尊严与人权。刘哲检察官那句“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和卡普里奥法官提出的“有温度的司法”,指向的是同一个命题:案件背后是具体的命运、情感与家庭,不能只看见卷宗和办案任务。
同时,法律人也需要警惕机械执法与“平庸之恶”——艾希曼以“齿轮与传动带”为自己辩解,聂树斌案背后的机械执行与冷漠推诿,都说明放弃独立思考、只服从命令与流程,很可能将人推向不正义的合谋。司法当然要依法行事,但不能把依法当作逃避价值判断的挡箭牌;在规则框架之内,仍需要保有对人的体认与怜悯。
(四)包容与谦逊的作风
法律人容易陷入两种“傲慢”:一是权力傲慢,比如个别执法者将律师名片扔进烟灰缸,误将履职平台赋予的权威当作个人威势;二是专业傲慢,自认学历高、资历深,听不进不同意见,反而困在“专业茧房”之中无法脱身。王兆峰主任指出,美国陪审团制度刻意吸纳无法律背景的普通人参与,正是为了用常人的常识经验校正专业带来的偏狭。
作为法律人尤其需要清醒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专业本身存在边界,唯有知晓权力的来源、认清专业的不足,才能广纳众智、慎用权力,在执业过程中保持平和平易、做到宽以待人。
从信仰到担当,从有温度到保持谦逊,这堂课最终落脚到一个命题上:法律不只是规则的集合,更是规则之上的人格修行。法律人既要守住法度,也要保有温度;既要精研专业技术,也要懂得与人相处的艺术,方能在漫长的职业历练中,成为法治的建设者,而非法治的破坏者。
模拟法庭初体验:从实录看实战,从经验学技巧
视频直击:真实对抗点燃学习热情
课堂播放了往年模拟法庭的实录视频:公诉人逻辑缜密地列举证据,辩护人直击漏洞、层层反驳,双方交锋激烈,语言规范、眼神坚定,水准丝毫不逊于真实庭审现场。
王主任庭前嘱托:做好这些细节,从容应对实战
培养代入感:面对案卷,同学们并非局外人,应当切实代入公诉人或辩护人的身份,体会其所处立场。
学会换位思考:要站在对方角度剖析问题,尽可能预判公诉人或辩护人可能选择的切入角度。
聚焦说服法官:法庭辩论的核心目标是说服法官,发言时应当注重和法官的眼神交流,尽量脱稿,逐步进入最佳状态。
从名师分享到实战预热,第一堂课已经为同学们打开了刑事辩护实务的大门。在这里,理论与实践碰撞,规则与人性交织。期待未来的课堂上,更多法律新星从这里启航!

文字 | 何正阳
审核 | 史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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