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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泰&人大《刑事辩护实务》第三讲——侯爱文律师主讲

2025 / 10 / 11 2次阅读

2025年秋季,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博士率领律师团队继续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生讲授《刑事辩护实务》课程。该课程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周泰律所联合打造的“双师同堂”实务精品课程,由刘计划、肖中华两位教授与王兆峰博士领衔的资深刑辩律师团队共同授课。

本堂课由人大法学院王莹教授担任主持,北京周泰律所侯爱文律师担任主讲。

在经过两轮精彩的法庭辩论后,侯爱文律师通过讲述办理此案的两大难点:事实证据梳理与法律评价、法律职业操守和辩护技巧,向同学们展示了无罪辩护之不易。在分享办案心得时,侯律师将刑辩律师定义为“摆渡人”,强调即使在面临两难境地时,也仍要竭尽全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因为刑辩是不留遗憾的艺术。

今年是周泰刑辩律师团队在人大法学院授课的第六年。未来周泰律所将不断走入更多高校法学院/系,为在校法科学生提供接触实践的机会,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以及法律实务之间的联系,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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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课堂

「课堂随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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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会

22级 法律硕士(法学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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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控方角色。在准备阶段,我始终在揣测辩护人可能的立论基点,并不断担忧自身对证据的梳理是否周全。面对数百页的阅卷笔录,要在一周内完全掌握实非易事,最终只能抱着“尽力就好”的心态走上模拟法庭。在辩论时,控辩双方都在竭尽全力,力求使案件事实更加清晰,法律适用更为精准。正如侯律师所言,刑事辩论追求的是一种“极致”。对控方而言,这种极致体现在“全面”——从犯罪构成到量刑情节,再到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均需进行全面把握与准备。而对辩护人而言,极致则体现为“立论”的坚实,秉持“不破不立”的原则,敏锐捕捉可攻破的环节,并依托事实认定、证据支持与严密论证,将观点转化为裁判者所能确信的事实。正因如此,刑事诉讼本质上是一个追求极致的过程,唯有控辩双方在庭审中极致表达,才能更完整地呈现案件事实与法律逻辑,为法官作出公正裁判提供坚实基础。

另一个深刻体会在于证据的梳理与运用。在准备辩论时,我针对每一个争议焦点,均将相关证据逐一梳理并附于其后,以便庭审时快速检索,确保控方观点有据可依,这样的准备在庭审时确实有所助益。侯律师也在点评中强调,证据的梳理与运用至关重要:第一步是熟练掌握证据内容,明确哪些证据对己方有利、哪些对对方有利;作为控方或辩方,如何转化有利证据、应对不利证据,是庭前准备中必须深入思考的关键。其次,还要注重证据法规范的运用,善于从现有证据中捕捉关键细节,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目的等角度全面审视证据,帮助控方或辩方在辩论中占据主动。

刑事辩护确实是一项极具魅力的工作,它要求参与者具备敏锐的洞察力、缜密的逻辑、以点带面的论证能力以及灵活的临场应变能力。而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其核心使命皆在于通过专业的辩论,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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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龙骁

2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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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400多页的案卷,我隐隐预感到这次的模拟法庭任务会相当重。短短一个星期内,需要完成案卷的精读,还原案件事实,再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并做好辩护的准备。果不其然,截止到周日晚上我才阅读了80页案卷,距离周三正式上庭只剩下两天时间。作为辩方,这几天高强度的阅卷让我认识到真实的刑事案件案卷体量之大,八十人的言词证据和更加庞大的书证只是本案的冰山一角,阅读和准备的过程也让我体会到了刑事律师在实际工作中的劳累。

在此过程中,我最要感谢的人是我的搭档何正阳同学。何同学在周日晚上已经完成两遍全卷的精细阅读,并初步确定我们这次的辩护方向。何同学运用扎实的刑法理论,确定我们这次的核心辩护思路是集中猛打一点:被告人在单位的主管人员身份不等同于刑法上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在此基础上,我们进行了分工合作,何同学负责辩护意见书、法律适用、类案检索,我负责证据整理以及法庭辩论第二轮争议焦点总结与回应。从结果来看,这样的分工是正确高效的,在最终的法庭辩论环节我们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默契。

此外,也要感谢我们的两位对手,作为公诉方的李佳丽、戴勉同学。在庭上,两位公诉人气场强大、眼神坚定,给辩护方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尤其是李佳丽同学在第二轮交锋中完全踩中了我们先前预设的对我们不利的焦点,展现了公诉方“织网”般的细致。

最后,要感谢本次案件的主讲律师侯爱文律师。听完侯律师的点评与讲解,也让我意识到本次模拟法庭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例如辩护人不宜只打一点、法学理论的表述应当准确、辩护人发言时的语气和态度等。本次案件让我又学到了很多刑事辩护实务技巧,希望能将本节课的收获运用至后续的案件中,争取更好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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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正阳

2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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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来说,此前的实习经历全部集中在法检等司法系统,即便接触过相关的辩护人,也仅仅是过场性的,对于辩护人在整个刑事诉讼流程中的真正作用与工作模式是陌生的,因此第一次“实战演练”就作为辩护人对我来说是充满挑战的,尤其是这样一个不同于日常生活比较容易关注到的自然犯,非法采矿罪这样的行政犯更让人忐忑。

一位我很尊敬的老师曾说“刑法的美德是宽容”,我始终想要知道宽容该如何体现,对于具有法定情节的被告人,定罪量刑上的宽宥是罪刑法定的应有之义,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表现,其真的是刑法的美德所指吗?在这次的准备里,我想我有了自己的初步答案。同样的案卷在控辩双方看来是不同的视角,一样的言词与实物在双方视角里却是截然不同的映射,控方往往会忽视或漠视对于被告人可能有利的微小证据,在此过程中,我想刑法的宽容是要通过辩护人来实现的,由一个细心的人抽丝剥茧甚至是吹毛求疵,在几百页案卷里找到哪怕那么一句话来争取对于被告人来说公正的结果,本应无罪的人力求清白,本该轻刑的人争取尽早结束刑罚。

在真正上手之后,其实对于案卷尤其是证据的梳理对辩护人来说是极其具有挑战性的,每一个审查起诉后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都是有非常直接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的,如何还当事人一个清白或一个公正的结果需要付出大量心血,事实梳理与法律检索缺一不可。在这样的过程里我真的很感谢我的同事“李律师”,一个人在一周内是不可能完成对于整个案件的脉络梳理的,总会有自己所忽略的部分,队友对我的帮助是极其巨大的,大家一起互相补充,提前准备好控方对我们的攻击角度并演练,最有成就感的事其实莫过于控方针对我们的观点提出反驳和质疑的说理方向被我们在庭前所预设,于是才能在庭上相对游刃有余的回应提前准备好的内容。刑事审判其实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真正难的不是上场,而是如何最大程度的做到知己知彼,在庭前,通过案卷如何了解对手所想,才是整个辩护里至关重要的一环。

此外,我在课堂里学到的不仅是事实与法律的应用,侯律师所提到的具体辩护之外的东西更让人受益。对于一个人生走到了分岔路口的当事人来说,其是无助的,也应当是恐慌的,一步之差就是万劫不复。在此过程里办案人员的态度,程序推进的压力以及强制措施带来的不适都由当事人来承受。须知“程序即是惩罚”,辩护不应仅仅停留在审判环节,真正优秀的辩护人要能够做到取得当事人信任并为其权利做出保障,能够成为整个刑事诉讼流程里当事人的光。辩护的意义应该恰在于此,其并非是控方的对立面,而是法律正义的守护者之一,在整个国家机器对当事人进行指控的时候,自当有人抱着对法律的信仰站在被告人身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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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薪朝

2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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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周泰律所与学校共同搭建的宝贵平台,能够以辩护人的身份参加模拟法庭,我感到非常荣幸!作为模拟法庭活动的新手,我对刑事诉讼并不熟悉,选择辩护人身份的原因也仅仅是一时兴起。可是当我粗略地了解案件大体经过后,我对我的当事人印象可以概括为“冤屈”“背锅”。依稀记得第一次讨论的时候,我和我的搭档就辩护的方向讨论了许久——如果采取“轻罪辩护”的路径,那么会非常轻松;如果采取“无罪辩护”的路径,考虑到司法实践中无罪辩护之难度,又倍感压力。权衡之下,我们最终选择了“无罪辩护”的路径,最主要的动因在于不忍当事人蒙受冤屈,哪怕最终的结果是缓刑,也会让当事人背负不应有的罪名。为此,我又花费两天时间详细阅读了案卷材料,同时考虑到案卷中有着大量的人证物证,我在阅读材料时对人证、物证分类提取了关键信息,并按照时间顺序、要点顺序相应制作了表格,以期能够梳理出对我方有利、不利的证据,从而能够强化我方观点、预判控方思路。尽管因时间问题,没有完整呈现至辩论过程中,但属实帮助我更加深刻地记住了案件的全过程,也使得在辩护中使用的证据达到了人证、物证相互印证的状态。在模拟庭审的过程中,刚开始的时候脑子竟然一下子忘记了对控方的称呼语,这也说明我的准备过程并不充分,如果这真实发生在现实庭审中,必然是一大败笔,是对法庭审理的不尊重。在后来观摩第二组辩论时,其辩护人的水平无论是在法学理论功底方面还是在说理论述表达方面,我都深感差距所在。此次模拟法庭让我收获颇丰、正视不足,激发了我对刑事辩护更加浓厚的兴趣,再次感谢侯律师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