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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持初心,行稳致远——2024刑辩实务课程第三讲

2024 / 10 / 24 1次阅读


2024年秋季,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博士率领律师团队继续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生讲授《刑事辩护实务》课程。该课程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周泰律所联合打造的“双师同堂”实务精品课程,由刘计划、肖中华两位教授王兆峰博士领衔的资深刑辩律师团队共同授课。

本堂课由人大法学院赫兴旺老师担任主持,周泰律所薛永奎和何宝明两位律师担任主讲。

首先,薛永奎律师站在公诉人和辩护人的不同立场,结合自己经办的案件为同学们讲述了法庭辩论的目的和风格,并分享了他对两种职业身份的思考。紧接着,何宝明律师从自身丰富的实务经验出发,结合法官和刑辩律师双视角,为同学们重点讲授了刑辩庭前准备中的阅卷、决策和撰文,以及法庭辩论技巧。

今年是周泰刑辩律师团队在人大法学院授课的第五年。未来周泰律所将不断走入更多高校法学院/系,为在校法科学生提供接触实践的机会,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以及法律实务之间的联系,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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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随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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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泽朗

23级法律硕士(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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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是本科入学时北大法学院凯原楼滚动播放的宣传片中的一个问题。我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对这个问题的求索其实一直深藏在我心底。时隔数年,在人大法学院《刑事辩护实务》的课堂上,答案像破土而出的种子突然涌萌生出来。

这其实是一个很宏大的命题,答案甚至可以写成一篇文章。此刻我想简单地将其概括为一句话:未经辩护,无法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真的坏人以及到底有多坏。《刑事辩护实务》课上,薛律师和何律师分享了自己从检察官、法官变为一名刑辩律师的经验故事。我发现原来站在不同的立场对同一个案件事实的行为倾向是多么不同。作为检察官,尽管明知自身负有客观义务,但因为种种原因难免带有追诉倾向;作为法官,尽管明知应客观中立,但因为种种原因难免与公诉机关更具亲和性。此时,孤立无援的被追诉人——被认为是坏人的人只能依靠辩护人防御无比强大的国家机器。对于确是罪犯的“坏人”,赋予其辩护的权利,让其体面地接受制裁。这是尊重人权和程序正义的要求。更何况,有些确是无辜者。“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这或许就是刑辩律师对于社会和法治的意义。

命运无常,每个人都可能被认为是坏人。无论是不是真的坏人,但当被认为是坏人的那一刻,就意味着和全社会对抗。为坏人辩护其实就是捍卫人的尊严,使法治更加严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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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越越 

2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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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或许最是符合一般人心目中律师的形象的,既有站在法庭上滔滔不绝、大杀四方的犀利,也有发表总结时声情并茂、扣人心弦的感染力,我想正是为当事人辩护的坚定信念和据理力争的决心才支撑每一位优秀的刑辩律师奋斗在侦查、起诉、审判的各个阶段,积极履行着法律赋予律师这个身份的职责与担当。

这周有幸听得周泰律师事务所两位优秀律师分享关于自己担任刑辩律师的心得和技巧,他们有着精彩而丰富的办案经验,一位曾是检察官、一位曾是法官,但都不约而同地选择重新开始,担任一名刑辩律师,我一方面由衷佩服他们对刑事辩护的热爱,另一方面又敬佩他们敢于重头来过的勇气。虽然作为法律共同体,但检察官、律师和法官代表着控辩审三方,那就决定了三方虽要共同努力让每一宗经手的司法案件实现公平正义,但不可忽略的是各自身份不同所带来的思维和立场的差异,我想他们身份的转变为其所带来的挑战也是巨大。但也确实从薛律师和何律师的分享中感受到正是因为他们过往的工作经历,使他们更能从多方位的角度、运用多元化的思维来分析案情,更加精准地为一场刑事辩护做好充分准备,来挖掘更多为当事人争取权利的可能。

“昨日种种,皆成今我”,我想我们终究会在过往的经历中千次万次地锤炼并成就更好的自己,无论未来有何种职业选择,今时在学校、在课堂上习得的种种都能帮我们早早培养出从多维度思考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要把握好与优秀的法律人沟通和交流的机会,能从前辈们那里获得宝贵经验,就像是有“宝典秘籍在手,疑难案件不愁”一样,有这些技能加持我想一定能支撑我们在未来曲折坎坷的道路上为坚守自己的道而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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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新颜

2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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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门课开课之初,在听到课程设置和考核方式后,我曾一度想打退堂鼓——阅读卷宗和模拟法庭都是我不熟悉,并且感到恐惧的事。几周过去了,我分别作为公诉方和辩护方上场过一次,感受过不同立场之人的价值选择,体味他们的角色转换,也渐渐克服了自己的恐惧。

处在公诉人的角色时,我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为指引,发掘案卷材料中不利于被告人的描述;而当我扮演辩护人时,我以疑罪从无为指针,寻找有利于被告人的细节。但是,渐渐地,我意识到,无论哪一方,无论有何种立场和价值判断,各方都不能违背事实和法律,一味追求打击犯罪或帮助被告人脱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对法律人在阅读案卷材料,分析案件基本事实以及梳理法律问题时的基本要求。尤其在律师的角色定位上,律师不能成为只服务于当事人的工具,律师的辩护要建立在客观、确实的基础之上,立场本身不能成为投机取巧的遮羞布。

这周课堂上,两位律师对控辩技巧的分享,使我受益匪浅。两位律师做了关于证据审查,阅卷方法、事实梳理和辩论技巧的诸多介绍,既有法律问题的梳理,又在情、理、法上启发思考,特别便于学生发现以往辩论中存在的问题并自我改进。

最后,希望自己能在剩下几周的时间里,通过对课程的深度参与,也通过感受其他同学的控辩较量,继续吸收知识与智慧,探索法律人的深刻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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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兴悦

22级法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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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交流分享课之前,控方和辩方天然对立的思想一直植根于我内心深处。前两次模拟法庭辩论,坐在辩方席位总有一种面对国家公权力压迫的劣势感。然而对于检察官,薛永奎律师用正当防卫和非法证据排除案例解释“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检察官不仅仅是为国家追诉有罪之人,还应以更客观的立场去“审查”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对于违法阻却事由,更应该多维度分析事情前因后果,反复考量一个看似细枝末节的事实认定,与辩方在一定程度上相互配合,最终实现正义的共赢。

关于辩护律师的辩护策略,何宝明律师剖丝剥茧的讲解让我深受启发,尤其是边际事实的问题处理让我受益颇深。所谓“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对于何律师所提到被告人通过妻子的合理劝阻返还所盗物品的案例,初始我只能从社会危害性小进行衡量,却忽略妻子劝阻为丈夫提供了至关重要的积极指引,对于家庭美德、社会价值观导引的积极影响,更是忽略了人性中闪闪发光的特点,而这种特点带来的社会影响是不可忽视的。作为辩护律师,对这种行为予以肯定,不仅能够维护被告人的私权利,也能够促进法律与情理更好地结合,实现实质正义。

就像电影《控方证人》提到的“正义的天平也许偶有偏差,但终将回归正义”,往后职业道路上可能荆棘丛生,可能对现实被迫妥协,但合格的法律人应始终坚守底线,守护心中那一片属于正义的伊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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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怡

22级法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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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的课程中,两位实务经验丰富的律师就刑事辩护工作为我们带来了干货满满的分享。

有多年检察官经验的薛永奎律师带领我们从控辩双视野下领略法庭辩论的精深之处。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起正当防卫的案例。尽管从学理的角度看,本案显然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防卫过当。当薛律师邀请我分享自己的观点时,我也是斩钉截铁地说“不起诉”。但薛律师则说,他们的策略是先起诉到法院,看看法院怎么判。这样的做法既能够坚守法律人的底线,又兼顾社会效益。这一刻我真切地体会到了,我还只是象牙塔里不谙世事的学生,未来还有很多需要艰难跋涉的道路。            

曾多年担任法官的何宝明老师向我们分享了刑事辩护的庭前准备与辩论技巧,涉及到阅卷顺序、阅卷重点、辩护词的写作等众多方面,这对我们将来课程的准备以及法律生涯都起到了巨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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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豪

23级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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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辩护律师要学会讲故事”,课堂上,何律师从“提取有效信息”“组建核心事实”“完善边际事实”三方面为我们分享在刑事辩护中,如何对法庭内外的叙事平衡取舍,构建出一个条理清晰又合乎逻辑的“特定视角下的世界”。

面对一起数额巨大、主动退赃的盗窃案,如何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核心事实之外,法庭辩论也要聚焦一些容易被人忽视但有价值的细节,从细微之处着手,往往令人耳目一新。本案中,通过讲述“家人劝解”“诚心悔悟”等事实细节,一个“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形象渐渐生动起来……深入考察与案件有关的社会背景、前因后果,链接传统文化、民情风俗,挖掘个案闪光点,方能在有效辩护的同时,弘扬社会价值,实现法、理、情的统一。

课程的最后,老师提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一位优秀的辩护律师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一时间,许多词汇浮现在脑海中:“专业精深”“恪守底线”“捍卫正义”“忠诚尽责”……我想,如同案件事实需要权衡取舍,才能讲好辩护故事,我们也需要在职业道路上躬身实践,面对选择,有所取舍,方能找到属于自己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