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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持初心,行稳致远——2023刑辩实务课程第三讲

2023 / 10 / 20 1次阅读

2023年秋季,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博士带领律师团队继续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生讲授《刑事辩护实务》课程,本堂课程由薛永奎、何宝明担任讲师。

该课程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周泰律所联合打造的“双师同堂”实务精品课程,由刘计划、肖中华两位教授与王兆峰博士领衔的资深刑辩律师团队共同授课。

本次课程薛永奎律师以担任检察官多年经验从公诉方、律师、法官等不同角度向同学们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法庭辩论的要点,并列举了大量案例让同学们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案件。何宝明老师也从丰富的实务经验出发,为大家讲授了刑事辩护的庭前准备方法和法庭辩论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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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课堂

「课堂随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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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萍

202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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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课程,非常有幸能够听到曾多年担任检察官的薛永奎律师和曾多年担任法官的何宝明老师从不同的角度讲述刑事辩护的技巧。其中,薛永奎律师提到:每个公诉人和辩护人都有自己的风格,而不要求以言辞犀利作为唯一的选择。对于辩护来说,更重要的是讲好故事,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听完薛律师的话,我如何成为一名更好的辩护律师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之后,在何宝明老师的主持下,我有幸担任公诉人进行了一场法庭模拟。本次案卷材料较为简单,但是准备的时间较短,不同于之前固定好辩护人或者公诉人的角色,这次可以由我们自由选择,我选择了我还没有尝试过的公诉人的角色,在刚开始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我很紧张,但是想到上次张缙老师提到语速平缓可以使人更加沉稳,更有利于清楚地表达观点,所以我尽快调整好自己说话节奏,这也确实让我思路更加清晰。本次也非常幸运与一位学姐共同担任公诉人的角色,由于是临时选出同学进行配合,我和学姐进行了简单的分工,讨论了本案的核心之一是在于本罪是构成敲诈勒索罪还是抢劫罪,关键就在于暴力的程度,核心之二为是否属于冒充军警人员的情况,之后法庭辩论环节也是围绕此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辩护人的出色表现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通过本课程,我不仅能学到重要的理论知识,也能学到宝贵的实务知识;每一次酣畅淋漓的法庭辩论,都能让我对法律与事实有更清楚的认识,对未来要走的路更加坚定。

最后,希望自己今后能够能如薛永奎律师所说,“秉持初心,行稳致远”,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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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英

202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国际商事争端预防和解决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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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课堂可谓是丰富又充实,兼顾了理论和实践,薛永奎律师以担任检察官多年的经验从公诉方、律师、法官等不同角度向我们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法庭辩论的要点,并列举了大量案例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案件,有利于对案件的深度把控。何宝明老师则从法官的视角向我们详细介绍了庭前准备的一系列工作,让我明白一场完整的诉讼也并非只有瑰丽的辩论和唇枪舌战,这场战役早在最开始收集资料的时候就已经打响了,思维的广度和深度、法律的支撑和证据的运用才是诉讼的精髓所在,让我获益匪浅、感慨万千。

前一天收到助教发在群里的临时任务时我是紧张和纠结的,一方面担心时间太短无法进行充足的准备,如果上场会表现不佳;另一方面又纠结于可能花费时间准备了却又无法上场。但坐到教室里的那一刻心却神奇地平静了下来,不管怎样对我来说都是一次成长,有机会上场就全力以赴,坐在台下就认真聆听,而前期所做的准备也并不会因为无法上场而付之东流,只会润物无声般地帮助我进步。

这是我第一次以辩护人的身份站在模拟法庭上,尽管案例比较简单,但存在争议的点还是比较多,主要集中在罪名的确立上,是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是否存在冒充军警的情况?暴力程度究竟如何等等,都是交锋比较激烈的争论点。身份不同看待问题的角度也不同,相比于上次以公诉人的身份参加法庭辩论,这次辩护人的体验无疑是新奇的,但我也存在颇多不足,甚至有一些低级错误的出现。我始终相信在平时的练习中犯错并不是一件坏事,只有多犯错才能更好正视自身发现不足并加以纠正,将来站在真正的法庭之上发声的时候才会更加自信、专业、有底气。

苏力先生在《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一书中说过,“信仰法律并不是一个只要下定决心信仰就能信仰的事件,而是一个过程,或者说是在一系列社会活动、经验、感受之中达到的皈依”。听起来很抽象,但我相信现在所做的每一步都是为了未来那个闪闪发光的自己而努力。最后仍想诚挚地感谢周泰提供的这次机会,感谢各位律师和老师的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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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承洋

2023级法律硕士(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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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次课程的模拟法庭中,我们组都是扮演公诉人的角色,由于视角所限对辩护人以及整个法庭辩论欠缺一个宏观的认识。第三次课上,薛律师开篇明义,让我对公诉人、辩护人以及法官这三重角色需要在法庭辩论中发挥什么作用有了清晰的感知。公诉人代表国家对犯罪进行追诉,除此之外其还担负着保障无罪的人不受追诉的职责,因此公诉人在法庭辩论中需要编织出一张严明的证据网,在环环紧扣的证据中完成追诉职责。辩护人则不一样,公诉人已经具有在先影响法官心证的优势,所以辩护人首先应该是寻找公诉人证据链条的薄弱之处,以达到动摇法官心证的目的,其次再是对证据材料的重新排列组合,编织出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法官则需要在双方的争锋之际,归纳出本案的焦点,并根据双方的辩论的表现,形成最终的内心确信,以作出公正判决。这些宏观的、本质的认识,对于我无论是在后续模拟法庭角色切换中还是后续职业规划上都有很大的启发。

这节课还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薛律师提到的刑辩律师这个职业的本质。在他曾经经历过的一个从法理还是情理角度考量都属于正当防卫的案子,最后却由于检察院和法院并未顶住压力而认定为防卫过当。从这个例子中,我意识到要想实现司法公正,将所有希望和努力都寄托于司法机关是不够的,公权力的行使并不是在真空之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刑辩律师作为与犯罪嫌疑人、犯罪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关系最近的人,面对着公权力的不正当行使,发挥着底线般的作用。薛律师也提到不应该神话律师。是的,律师也是一名社会成员,也是一个普通人,也需要为生计奔波。但正是人性之中闪光的点点神性,让人无比动容。

最后以薛律师的一句话结尾吧,作为一名法律人,不要忘记来时的路。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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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梦迪

2022级法律硕士(法学)

涉外律师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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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本门课程的初心就是希望能够突破自我。在过去我习惯于提前准备好模拟法庭的资料再上场进行展示,虽然能够达到预期但我十分清楚这与一名真正的法律人、辩护人有较大的差距。

本节课中,在老师们统筹下,除案情以外的场上安排基本都是临时确定的,面对临时确定作为第二公诉人、面对未知的辩护人辩护思路、面对辩护人的辩护罪名确与我准备的有较大出入,我一方面紧张总结对方问题,一方面梳理案情与法律规范回应对方问题。虽然在口头表达、专业知识等方面发现确有缺陷,但也一定程度上获得了肯定,最重要的是我树立了当庭表达的信心,清楚了在明晰案件事实、查明案件有关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坚持我方观点、对对手方提出的问题一一回应,就能够达到较好的辩护效果。相比过去,我的信心与能力获得了突破;相比于第一次刑辩,被授课老师指出“打嘴仗”的问题,我辩护的专业思路进一步明晰。至此,我选择这门课的初心已经实现,并且期待下一次模拟刑辩的到来。

经过短短三周课堂,律师们的指导全面而深刻:在专业方面,强调落实于法律规范,同时也明晰庭辩发生于实务而非学术讨论;在表达方面,强调清晰、逻辑与专业,不必拘泥于某类辩护风格;在态度方面,强调律师承担的当事人重托与社会责任,而非仅追求经济利益。

总之,十分感谢周泰所律师们的指导,感谢周泰律师事务所和学院提供了这次宝贵的机会,让我能够在刑辩方面突破自我,期待在老师和律师们的指导下,在理论和实践中进一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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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佳怡

2022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涉外法治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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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课程具体的开展形式略有不同,本次课程依旧让我受益匪浅。不同于集中就某一案件的笔录、证据等进行抽丝剥茧,今天我们有幸能聆听到两位在刑事辩护上颇有经验的前辈的分享。薛律师主要从宏观的视角出发,从法庭辩论的目的、法庭辩论的风格展开对个案的评析,并穿插和我们的互动。其中,“适合自己的辩论风格才是最好的风格”“作为公诉人不应将品格证据带入事实认定”“不要对鉴定意见坚信不疑”等都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何老师则从微观入手,下沉至法庭辩论具体的庭前准备与辩论技巧展开分享,这让我认识到,一个好的辩护人,应当具备好的讲故事的能力,通过对证据排列组合,用简洁易懂的语言帮助法庭建立一种确信。

在讲座结束后,何老师又短暂组织了一场临时的模拟法庭,而我有幸首次作为第一辩护人坐在另一侧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本次模拟法庭的事实和证据虽然较为简单,但只有短短一天不到的时间进行准备,我感受到了极强的临场压力,在具体组织语言时,时不时需要对抗自己突发的头脑一片空白。在聆听完两位老师讲座后,我又临时对部分证据的展开和表达进行了修改,以求达到讲好故事的身临其境效果。让我备受鼓舞的是,由于本身并不清楚具体的角色分工,我同步准备了公诉人和辩护人两方的意见,这使得我能够较为准确预知公诉人所要援引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证据等,从而能在对应条文和事实问题上展开交锋。遗憾的是,在辩论过程中,囿于准备不足,我仍在部分表述如刑期、疑罪从无等原则上或暴露了基础知识的短板,或存在误念的情况。得益于老师们的指正,我想在下次法庭辩论中自己一定会努力克服现有的不足之处。

最后,我想用课后和何老师交流中的感受作为本次随想的总结。刑辩事务课程的学习,于我而言是一个祛魅的过程。自然,这里并不是指我逐渐对争议解决失去了兴趣,而是说通过周泰律师事务所与我院开设的这一课程,刑辩得以去神秘化,得以破除一些旧有的偏见。我想这正是对学生时代的我们而言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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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嘉瑞

2020级法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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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课上,薛永奎律师和何宝明老师从丰富的实务经验出发,为我们讲授了刑事辩护的庭前准备方法和法庭辩论技巧,使我看到了优秀刑辩律师所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课程中,两位老师都提到了“讲故事”这一辩论技巧:辩护人不仅要抓住指控漏洞和证据矛盾,更高的境界是先破后立,把若干证据支撑的小故事重新排列组合,讲好辩方故事。“讲故事”一方面能够在内容上串联起案件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全面还原事实真相,另一方面在形式上引人入胜、娓娓道来,更容易打动法官。在正当防卫案件以及被告人缺乏期待可能性、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等案件中,辩护人可以通过讲故事引入一般经验法则,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在我看来,“讲故事”这一辩护技巧实际上与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证明标准有不谋而合之处。换言之,辩方之所以存在重构故事碎片的空间,本质上是因为公诉方的指控未达到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在案证据能构造出不同情节的故事,恰恰说明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尚不唯一。

当然,辩方在“讲故事”时可能还需要进一步考虑,如何在事实与法律之间进行平衡,如何提高法官对于故事的接受度。有些故事讲出后虽可能使一般公众潸然泪下,但是在法官看来却缺乏法律适用上的意义,效果甚微。如此看来,若想实现从“讲故事”到“讲好故事”的进阶,使其服务于自身的辩护目的,还需要自己在实践中慢慢探索。“讲故事”是我在以往的模拟法庭中没有尝试过的辩护策略,两位老师从实务角度出发对辩护技巧的讲解拓宽了我的思路,希望未来有机会进一步练习这一技巧并在庭辩中进行运用。

除辩论技巧外,何宝明老师还为我们详细介绍了刑事辩护的庭前准备方法,包括审查证据的顺序和角度,对于证据细节的把握,等等。何老师还提到,在梳理事实时,不仅要组建核心事实,还要完善边际事实,考察与案件有关的社会背景、前因后果,实现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再勾连到上述“讲故事”的辩论技巧,如果辩方故事能够结合边际事实,对被告人的行动逻辑和主观动机作出连贯且合理的阐释,全面地覆盖到在案证据,其可信性也会更胜一筹。

总而言之,薛律师和何老师的讲授帮助我找到了进一步提升刑辩能力的着力点。希望自己能够在之后的模拟法庭中将所习得的阅卷方法和辩论技巧加以运用,在刑辩方面继续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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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彦熙

2021级本科生

工商管理-法学实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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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论辩技巧课对我来说是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

课堂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关键词是“讲故事”。薛永奎律师提到,法庭辩论的重要目的之一便是讲好控辩故事,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搭建起对于这起事件的框架,无论对于辩方还是控方都非常重要。何宝明老师更是把“讲好故事、打动人心”作为进阶篇论辩技巧之一向我们介绍。

两位主讲人基于丰富实务经验进行的讲述给了我很大启发。我认为讲好故事是法学素养优秀的体现,而法律人应当追求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是讲述内容要准确精炼,观点突出。对事实和证据的整理和归纳,应当经历从全面到重点,再到全面的过程。具体而言就是对案卷的分析,先要以证据为基础,全面了解事情发生的始末,从繁杂的案情中的提炼出重要核心事实,精确总结出可能的一些争议点,搭建出简明的故事框架;再要理清楚一些看似不起眼、却能够对事情性质产生重要影响、对指控或辩护有利的边际事实,填充故事的血肉,使其成为一个视角全面、富有逻辑的故事。在组合故事内容时,必须注意“用证据说话”,让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有据可依。

第二是讲述方式要情理兼备、令人信服。所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前者需要有卓越的法律素养,对于每个法条的理解到位、信手拈来;而后者需要声情并茂、感同身受的能力,无论是秉持理性平和、雄辩犀利还是娓娓道来的辩论风格,都需要不断修炼这种能力,让法庭对己方的立场有设身处地的体会。

此外我还学到,优秀的法律人在提升能力的同时更要守住自己的心。我应当像薛律师一样,时时告诫自己要保有清晰的底线。不论坐上法庭的哪一端,都始终把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放在心间,警惕一切狭隘的思维。

增长本领常常需要艰难、长久的磨砺,这是最考验能力和心性的。身为法学生,我十分憧憬将来也能成为在法庭上讲出好故事的法律人。非常感谢刑辩实务课程给我这次机会,让我能从优秀的前辈身上学习,锻炼自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