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下水,才能学会游泳!记录《刑事辩护实务》课程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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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0-2021学年《刑事辩护实务》课程于11月9日正式开始。为打造学院“双师同堂”实务精品课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计划教授、赫兴旺教授以及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王兆峰主任领衔的资深刑辩律师团队共同授课。本课程主要面对法律硕士进行授课,法学和非法学共计50人,另本科生4人参与。12月14日课程继续,4名同学分享了参加《刑事辩护实务》的感想。
敢于下水,才能学会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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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下水,才能学会游泳
——我对刑事辩护实务课的一点感想
赖根发
站在岸上,永远学不会游泳;只盯法条,永远不知刑辩为何物。
作为法学院的学生,我们学过刑事实体法,也学过刑事程序法,甚至每门课程最终都拿到了高分,这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我们是一名好学生,但绝不意味着我们将来会成为一名好律师、好检察官或者好法官。刑事辩护实务课带给我的最大感触之一是,若不经千百次的锤炼,难以成就一名好律师、好检察官或者好法官。
每一次的上场都是一次暴露自身缺点与积累实践经验的过程。至今为止,我已上场三次扮演公诉人或辩护人的角色,每一次上场前我都信心满满,但每一次上场后我都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好,各位老师们也指出了我在场上表现出的不足之处。每次课后,总结的过程便是自我成长的过程,我们不断犯错,却也不断地积累经验,我相信今天犯的错将会是未来职业道路上我们避过的坑。
千百次的自我交锋方能成就一次成功的辩护。课前准备的过程是一个“痛并快乐着”的过程,刑事案件往往卷宗繁多,在准备阶段,我们需要仔细阅读大量的案卷材料,并从中提取出有利于我方的证据和事实,这是一个枯燥且繁琐的过程,但不同的案件背后所隐藏的故事及其所折射出的法治和正义之光却令我乐此不疲。此外,每一次的案件准备于我们而言,是一个自我交锋的过程,如果作为辩护方,我们除了需要集中提取归纳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实和证据之外,还需要充分考虑公诉方在模拟庭审中可能会提出的公诉意见,并进行针对性的准备,这是一个历经数遍反复推敲的过程。如此做并不一定能完全保证辩护成功,但如若缺少这个过程,想要成功辩护定然是不太可能的。
见招拆招方能应对庭审过程中的瞬息万变。我们都知道,庭审的程序是基本固定的,但庭审过程中公诉方与辩护方的交锋却是瞬息万变的。诚然,在庭审正式开始之前,不论是公诉方还是辩护方,都会进行大量的审前准备工作,提前写好公诉意见或者辩护意见。但是,庭审前的充分准备并不代表庭审中的照本宣科,不管是作为公诉方还是辩护方,都要做好“随机应变,见招拆招”的准备。即便在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做得再充分,也无法避免另一方在庭审中会提出新的辩护/公诉意见,或者提出你在审前准备中忽略的事实或证据,这时候便极其考验公诉人/辩护人的临场应变能力,如不予回应,则很有可能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非常感谢刑事辩护实务课能够给我们一个接触司法实务,展示自我、锤炼自我的平台,课程的即将结束不代表学习过程的终止,我相信在未来的职业道路上我将带着这节课给予我的宝贵经验,积极投身司法实践,为国家的法制建设略尽绵薄之力。
刑事辩护实务课程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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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实务课程感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硕二年级学生
薛君
今天是我的生日,今天也做了一名小“公诉人”,是一个不同寻常的生日。在本课程中,从前期一次次的小组讨论、汇总整理、写稿到最后呈现出一场精彩的控辩对抗,我相信每一位同学都做了很大的努力,也从中收获了许多。在生日这天的最后几个小时,我有一些关于这节课的感想与收获,想和大家简单分享一下。
一、审判阶段的前期准备工作是保证刑辩律师能够充分发挥辩护作用的前提。
在本课程中,在每次抽签、分工完成后,我们小组内要上场的几个同学都会约定在某个具体的时间召开线上会议或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探讨。在此之前,上场的同学都要仔细、认真阅读几遍案卷,和大家一同分享自己找到的比较重要的辩点、疑点等,以便讨论的顺利进行。在前期准备的这一过程中,我们会进行多次讨论。我个人的体会就是,随着大家对于案卷的了解、研究的不断深入,对于案情的熟悉程度、证据情况的掌握程度的不断加深,每次讨论、辩点的梳理等都变得愈发顺利,将要上场进行控辩对抗的紧张情绪也逐渐有所缓解,大家也越来越有信心。因此我认为,审判阶段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对于刑辩律师而言,只有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充分收集案件相关证据,才能为更好的为当事人进行辩护。
二、审判阶段是刑辩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个阶段。
每次上场前,按照课程的要求,每名同学都会准备好自己的桌签、换好正装,带上准备好的材料。在场上,在对方陈述意见之时,大家也都会认真、仔细倾听。得益于上场之前的充分准备,大部分时候大家都能够迅速整理出反驳的措辞来进行应对,但同样也存在一些没能及时抓住对方的破绽或是没能进行很好的反驳的情况。根据老师们的评价,加上我个人在场下细听的体会,这些小意外、小漏洞都会成为影响最终“审判”结果的重要因素。因此我认为,随着我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刑辩律师一定要抓住审判阶段这一环节,保证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认真对待审判阶段,善于抓住案件的关键问题,寻找对方的破绽与漏洞,注重提高临场发挥的能力与水平。
课程已经接近尾声,在刑事辩护实务的课堂上,或许今天是我最后一次上场。但在我接下来将要踏上的法律人的生涯中,必然将要经历许许多多类似的场合。在学校里曾切身实际参与、模拟控辩的这节课,让我真正的体会到了刑事辩护的独特的魅力与无尽的价值,我将继续努力,向各位优秀的老师们学习,不断提升自己,争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我会继续加油的!
刑事辩护实务课程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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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实务课程感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科四年级学生
张育馨
12.14是我本学期第三次以辩护人的身份参加课堂辩论。从第一次的手足无措,第二次的小心摸索,到第三次渐渐代入辩护人的身份中去——这门课带我走出既定思维和“只当观众”的舒适区,让我从原始的案卷材料发掘信息,构建事实,融入针锋相对的法庭氛围。指导律师讲授珍贵的实务知识,以他们的专业素质和人格魅力引导我去思考、解决实际问题;法学院的老师则重新回到学理,对课堂做出总结,使同学们在实际的案件中感受理论的精妙和重要性。这种独特的培养方式,使我受益良多。
1.突破“归罪”式思维
在这门课之前,我对刑法的学习还只限于对理论的探究。从刑法基础论、犯罪论、刑罚论直至罪刑各论——我以为只要理论的基础扎实,不断通过案例分析训练自己的思维,具体的案件就必然会迎刃而解;但第一次课的材料一发,我就傻了眼。但在我面前展开的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动辄几百页的讯问笔录中藏着的错综复杂的线索、多种多样的书证、以及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
在过去的案例分析课程中,我的逻辑是“归罪”式的,给出的事实已经查明,只需要具体分析案例中的行为构成何种罪名即可——但制定辩护策略是一种截然不同的逻辑。按照我过往的“归罪”式思维,我读完案卷后已经给嫌疑人“定罪”了,但作为辩护人,这必然是行不通的。在对案卷反复研读之后,我意识到了这和过去的案例分析式学习的巨大区别:案例分析的事实是给出的、明确的;但刑事辩护中,首先要以案卷为基础,提取细节、寻找矛盾、将事实构建出来。在复杂的信息流中捕捉细节,重构事实——这是我在过去的学习中未曾接触的领域。
2.从原始材料发掘信息
在案卷中,嫌疑人、被害人之间有着直接的利益冲突,陈述的事实往往是矛盾的。控辩双方尽管在刑事诉讼中的角色不同,但都不能武断地预设立场,只提取对自己有利的内容;而需要对时间线进行梳理,对不同主体的发言进行比对,寻找多方证据,解开表面上的矛盾,探寻深处的真实。在此过程中,控辩双方都在积极地构建事实,作为己方观点的基础。控方的主要目标是要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排除合理怀疑进而证明犯罪事实;而辩方的主要目标则是对证据链中的环节进行拆分,寻找其中的漏洞,进行有效的辩护。
案卷中的细节,往往会改变根本的思维出发点。在我第三次以辩护人身份出庭时,要论证的是嫌疑人没有敲诈勒索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仔细阅读案卷前,我的出发点是“单刀直入”地分析这一主观心态;但在认真阅读案卷和关律师的批注之后,我将思维转向了 “行为人是否有在先的合法利益”。比起之前的思考,这种思维是溯源性的:在敲诈勒索这一罪名中,如果行为人有在先的合法利益,就不可能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自然更不能构成此罪。对于客观事实存在的证成,比论证主观方面更彻底,有说服力得多。
3.感受真实的“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和我过去参加的辩论赛不同,不仅要有敏捷的思维,更重要的是以案件事实为根据,在规范的思维和语言下组织观点。控方和辩方根据既有的信息所构建出的事实往往是冲突的,这就需要对于案卷和证据有充分的了解,在场上捕捉对方发言的漏洞,组织自己的逻辑,并且将己方的观点条理清晰地呈现给法官和评委。事实和规范是法庭辩论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法律人专业素质的重要标准。作为法学这门学科的规范语言,法律术语在形式上是精简的,内涵却是丰富、深刻的,换做日常用语表述,即使是大段内容也难以说清。在场上时间有限的前提下,用术语凸显核心观点,既“精”且“简”地组织发言,减少冗余陈述,就显得格外重要。
指导我们的律师还指出,在法庭辩论中,人身攻击性的词汇是坚决不能出现的;在要发言之前或发言完毕之后,都要对法官进行示意;表达的音量、语速要能让人听明白……在努力将这些规则内化的过程中,我渐渐代入了辩护人的角色,体验到了真实的法庭辩论的感觉。
在法庭辩论上使我感触最深的是王兆峰律师,他充满感染力又逻辑清晰的表达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庭辩论的魅力。王律师用“武松打虎”的例子教授我们发言的条理性。这样的架构,几乎彻底改变了过去我只会用书面语言写“大长段”的弊病。首先要明晰观点,交代自己的主要逻辑架构,不然法官往往难以理解;其次语言要有张力,场上一定要有底气,使法官愿意继续倾听;最后一定要随时捕捉对方的发言细节,作出有针对性的回应。我想这些都是法学生的“书外之功”,虽然并不是法学院所讲授的知识,但对于一个法律人而言却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我在本学期的刑事辩护实务课程中最大的收获,或许并不是技能上的,而是思维的突破、眼界的开拓和心态的磨砺。它让我感受到法律作为“实践”学科的魅力:翻来覆去的阅卷像一场修炼,针锋相对的辩论是一次考验,而指导律师对案件的剖析则是一个又一个灵感的火花,引导着我反思、改变和突破。对于一个尚在牙塔之中求索、法律门前叩问的学生,这无疑是一个体验刑辩实务的珍贵契机。
刑事辩护实务课程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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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实务课程感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硕一年级学生
王沛芳
12月14日晚,我们小组的成员再一次以辩护律师的身份,坐在了刑事辩护实务课堂的辩方坐席上。穿着笔挺的西装,俨然一副大人模样;一个个容光焕发,又是一次精彩的法庭辩论!
这门课程的学习,说不累是假的。每次辩论前,都要做大量的准备:仔细阅读几百页的案卷,认真核对各嫌疑人之间的供述出入;慧眼识破当事人站不住脚的证据,根据手头材料尽可能的还原背景和事实;寻找对被告有利的种种线索,线上和线下多次讨论如何针对控方的攻击有效防守......这周也不例外,每次准备的过程都像打仗一样,一个案子刚辩论完,新的案卷马上就来了。还记得第一次看案卷的时候,看了后面忘前面,来来回回几百遍都没有记住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也记不住涉案的各种人之间复杂的关系和职位,真还就 “翻书马冬梅合书马丽莲” 了。不过总是一回生二回熟,曾经没有任何辩论经验也没有任何法律实践的我,现在已经学会如何做阅卷笔录,如何调取关键信息,应对起来觉得自如了许多。
百炼成钢。经过了几节课的实务训练,以及各位“久经法场” 的老师们的点拨,在这节课上,大家的表现成熟了不少:身体语言的使用更加自然;对于对方的回应更加有针对性,不再是干瘪的读自己提前准备好的材料;对于临时抛来的问题,能快速思考并做出有力的回应;整体观感上已经有了“ 针锋相对 ” 的感觉。很高兴,大家都有这么多的进步!
在准备这次辩护的一次小组讨论中,组员突然说:“虽然这个课挺累,但是真的有很多收获,” 我顿了顿,这是我之前从来没有考虑过也不太敢考虑的问题。因为每次辩论的表现都不是很出彩,所以不由的会对自己产生一些疑问和否定,觉得自己好像并没有在进步。我弱弱的问自己,真的也从中收获了些什么吗...于是开始仔细回忆和刑辩实务课程接触后的点点滴滴:每周和队员的接触和讨论,让我不住感叹大家的行动力以及清晰的逻辑;和控方的切磋以及坐在台下观看其他组的辩方同学辩论,让我注意到了很多案卷中不起眼的细节;听老师在课程结束后分析案件的辩护思路,又给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回忆起来,每一次课程中我都体会到了新的内容,收获的也绝不仅仅是知识和技巧。很庆幸自己选了这门课,有机会一睹大律师的风采,和优秀同僚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并收获了很可爱的队友们。
一学期的课程快要接近尾声,但我知道这并不是结束,而是开始。以后也一定会勉励自己,做一名优秀的法律人。
周泰律所将与更多国内知名法学院系建立合作,增加法学学子对法律实务的学习机会,促进教学与实务共同繁荣发展。同时也将在校园中发掘更多的法律人才,帮助其实现从法学生到合格、优秀的法律人的身份转变。
周泰律所同样倡导律师终身学习、全员研究,不仅要求每位律师成为法律工匠,更要求其成为出色的法律之师。周泰律所特设研究院和律师学院,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培训与研究体系,助力每一位律师从专业能力到执业素养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