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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泰&北航《刑事控辩与模拟法庭》第七讲“法庭发问与法庭辩论”课程回顾

2025 / 04 / 29 1次阅读

来源 | 刑法与刑诉交错适用席明纳

2025年4月23日(周三)下午14时至16时,在北航法学院吉冠浩副教授的主持下,北航《刑事控辩与模拟法庭》第七讲“法庭发问与法庭辩论”顺利举行。本次课程由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彭文昌律师主讲。

主持人吉冠浩副教授首先对本次课程的主讲老师进行介绍并表示欢迎,同时表示本次课程彭律师将分享自己积累的实务经验,帮助同学们更好地掌握庭审发问与辩论的技巧。

彭律师的授课以王某甲案为抓手,围绕“法庭发问”与“法庭辩论”两大模块、共六部分内容展开。课程伊始,彭律师着重强调了庭审发问、辩论的重要价值,即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等“四个在法庭”,进而推动庭审实质化、助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法庭发问模块,彭律师首先从宏观层面出发,点明法庭发问目标的三个层次,总结出八项在司法实践中可操作性极强的原则,在梳理法庭发问的方式时,彭律师提醒大家注意掌握交叉询问的技巧,随着我国诉讼制度改革,证人与鉴定人出庭率的提高将使交叉询问的适用场合随之增加。随后,彭律师聚焦于控辩双方的具体立场,分析公诉人、辩护人发问的特点、方法与常见问题,例如诱导式发问的识别和应对。最后,彭律师亲自扮演被告人,抽取两名同学,分控、辩两方进行发问演练,彭律师指出,两方同学围绕犯罪构成分组发问,准备充分,但控方应更多采用封闭式问题,辩方也应随时关注控方的问题,在出现诱导性发问时及时提出反对。

法庭辩论模块,彭律师分三部分进行讲授。第一,法庭辩论作为庭审中的关键活动,旨在说服法官接受己方意见,总体要求是观点鲜明、论证充分、逻辑严谨、灵活应变、法理情融合、语言鲜活、注重实效,要做到“预判对方的预判”。第二,控方在法庭辩论环节,要将公诉意见书作为立论的基础,表达时注重法、理、情相统一,论证时兼具深度、厚度与精度,篇幅上详略得当,态度上理性平和。第三,辩护人在辩论环节必须坚持为当事人权益而斗争的立场,既要有与法庭各方斗智斗勇的智慧,又要保持平和理性的心态。应着重把握“四大禁忌”,不能说与证据不符的错话、不能说绝对或是片面的观点、不能说没有经过冷静思考的话、不能说有损当事人利益的话。

此外,彭律师提醒大家,作为法律人,应当密切关注司法现状与热点问题,思考辩护律师在现阶段的刑事诉讼中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法律原理和实务技能都容易掌握,但坚守法治信仰和价值追求才最难能可贵。

在互动环节,有同学就“实务中的辩护应主要针对事实还是法律”这一问题请教彭律师,彭律师认为,辩护策略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确定,如果要进行有效辩护,需要根据当庭的争议焦点确定辩护的重点,针对事实的辩护与针对法律的辩护本身不存在主次之分,辩护是综合的。

随后,同学追问彭律师,应该如何提升自己在庭审中的应变能力,彭律师提出三个解决方案:一是与队友充分交流、打好配合,减轻自己临场的压力;二是在庭前尽可能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减少需要临场应变的情况;三是注重自身能力的提升与经验的积累,“多看教科书,少看小红书”,成为“内功深厚”的“武林高手”。

最后,吉冠浩副教授对课程做出小结。吉老师指出,法庭发问与法庭辩论的临场性很强,充分准备是必要的,但在临场时,不可避免会出现紧张、大脑空白的情况,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加强训练,无论是书面表达还是口头输出,都需要大量的积累与练习,这也是北航法学院开设《刑事控辩与模拟法庭》这门实践课程的初衷。同时,吉老师强调,彭律师的讲授内容既有理论深度,也有实践痛点,希望大家在课下认真消化,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吉冠浩副教授为彭文昌律师颁发授课聘书并表示由衷的感谢,期望能够继续合作共建刑事控辩与模拟法庭双师讲堂。至此,北航《刑事控辩与模拟法庭》第七讲“法庭发问与法庭辩论”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案、排版 | 康嘉   王雨萱

审核 | 吉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