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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泰&北航《刑事控辩与模拟法庭》第六讲“证据分析与举证质证”课程回顾

2025 / 04 / 23 1次阅读

来源 | 刑法与刑诉交错适用席明纳

2025年4月17日(周四)下午14时至16时,在北航法学院吉冠浩副教授的主持下,北航《刑事控辩与模拟法庭》第六讲“证据分析与举证质证”顺利举行。本次课程由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侯爱文律师主讲。

主持人吉冠浩副教授首先对本次课程的主讲老师进行介绍并表示欢迎,同时表示本次课程侯老师将和同学们分享她在接办刑事案件中积累的丰富经验。

侯老师的授课围绕“证据的重要性”“何为举证、质证”“证据三性”“典型证据质证方略”“王某甲案举证质证方略”以及“戴某涉嫌非法采矿罪案”六个部分展开。课程伊始,侯老师以俄罗斯花滑运动员谢尔巴科娃的经典一幕作比喻,说明针对刑事案件证据,要根据自身的立场作对己方最有利、最接近事实真相的梳理。特别是在刑事辩护方面,要秉持从证据入手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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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重要性

侯老师先以最近备受大众关注的山西大同强奸案为例,指出分析案件时,不能被案外因素、舆论因素干扰,而是要注重于证据本身,从证据出发来最大程度争取己方利益。而作为定案的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方能使用。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几乎在每一起刑事错案的成因中都存在着证据的作用。”——何家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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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为举证、质证

侯老师从“举证”和“质证”的定义出发,强调举证质证是出庭支持公诉的最核心环节,举证质证的质量,直接影响指控犯罪的质量,直接影响出庭支持公诉的效果。在举证质证的过程中,一般应当一罪名一举证一事实一举证,这样才能保证法庭双方的平等。侯老师特别指出,辩护人应当对所有证据了然于心并时刻注重法条本身,才能自如应对庭审中的意外情况,争取己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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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三性

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侯老师以经典的余金平交通肇事案为例,向同学们说明如何通过勘验检查笔录,还原一个“死无对证”案件的真相。因此对刑事证据三性的深入分析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即使是一个签名的瑕疵、一个时间的误差,都可能对案件结果产生影响。侯老师强调,刑事证据应当从是否符合利害关系规则、生活逻辑规则、相互印证法则、言辞时效性原则等方面仔仔细细地“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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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证据质证方略

对于一些刑事案件中作为质证重点的证据类型,侯老师指出,针对证人证言,应当针对其不稳定性、多变性的特点展开质证;针对鉴定意见,以念斌案为例,鉴定意见的检材是质证焦点;针对电子数据,要了解它的特点特性,才能够把握这个当下最为广泛的证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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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甲案举证质证方略

侯老师以王某甲案为分析对象,向同学们细致地拆分讲解这一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侯老师强调,同学们应当先对敲诈勒索罪的定义、敲诈勒索行为的定性以及具体的相关法条有明晰的认知,才能在按犯罪构成举证的过程中进一步向内挖掘案件的深层因素。同时,侯老师结合了多个真实案例向同学们强调,在按证据三性质证的过程中,对同步录音录像等涉案具体证据、单位行为等方面的审查,应当注重细节,挖掘其中程序上和实体上的破绽、矛盾或漏洞,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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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某涉嫌非法采矿罪案

在最后,侯老师以亲身经办被判无罪戴某涉嫌非法采矿罪为例展开具体分析,帮助同学们将课程中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案件中,从而更好地理解刑事辩护中各种恰当的策略技巧。

该案经反复审查并通过缜密的证据梳理恢复了案件事实真相,确实存在无罪辩护的空间。其一,按照梳理出来的有利证据以及相关法律依据,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基于协议产生信赖利益,并非擅自设立、进入矿区,也并非擅自采矿;其二,根据最高检公诉厅《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对于犯罪嫌疑人提出因信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而陷入错误认识的辩解,如果上述辩解确有证据证明,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其三,被告单位进驻矿区、建设矿区、开发矿区均是在政府主管部门许可或默认的状态下进行的。因此,行为人因信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开采行为合法性所出具的意见而陷入违法性认识错误的,属于不可避免的错误,应当能够阻却被告人的责任。



侯老师辩护技巧



1. 言之有理有据,严格准确把好证据关;

2. 关注法理、法律规定以及判例;

3. 注重庭前准备与庭审应对的结合以及沟通的方式方法;

4. 提高有关心理学、社会学方面的功底。

侯老师的讲授告一段落后,吉冠浩副教授对本次课程作出了简要小结。本次课程中,侯老师以证据分析与举证质证为核心,结合典型案例与实务经验,通过理论阐释与案例拆解,系统阐述了刑事证据的关键作用及举证质证策略。侯老师的课堂不仅深化了学生对举证质证技术的理解,更传递了“细节决定成败”的辩护理念,从价值层面上给予同学们鼓舞和榜样作用,为未来法律实务工作提供了宝贵参考

在问答环节,有同学向侯老师提出“如何看待女性刑事辩护律师所处的环境”和“应该做什么样的心理准备”的问题。侯老师提出,第一,作为法律人,要有迎难而上的精神,积极突破自己,减少纠结和焦虑;第二,女性在表达能力、沟通效果、同理心等方面有着独到的优势,在团队合作的情况下,更是能够在行业中进一步发挥自身的特长;第三,对生活和职业的平衡是男性女性都应当考虑的问题,应当自信自己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

随后还有同学提出,存在合理怀疑的可能性是否能直接推翻现有结论。侯老师强调,合理怀疑不能是没有来源的“猜测”,而是要基于在案证据及质证环节才能提出“合理”的怀疑。

吉冠浩副教授为侯爱文律师颁发授课聘书并表示由衷的感谢,期望能够继续合作共建刑事控辩与模拟法庭双师讲堂。至此,北航《刑事控辩与模拟法庭》第六讲“证据分析与举证质证”课程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案、排版 | 孙清阳、王雨萱

审核 | 吉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