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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泰&北航《刑事控辩与模拟法庭》第四讲“策略确定与文书写作”课程回顾

2025 / 04 / 09 1次阅读

来源 | 刑法与刑诉交错适用席明纳

2025年4月2日(周三)下午14时至16时,在北航法学院吉冠浩副教授的主持下,北航《刑事控辩与模拟法庭》第四讲“策略确定与文书写作”顺利举办。本次课程由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鑫律师主讲。

主持人吉冠浩副教授首先对本次课程的主讲老师进行介绍并表示欢迎,同时指出本次课程将基于案件证据体系,结合刑事法律规范,指导同学们运用证据分析方法和法律适用技巧,在辩护策略制定和文书写作中实现有效辩护。

课程过程中,陈老师基于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围绕如何确定刑事辩护策略实现辩护策略的辩护技巧以及刑事辩护中的文书写作三部分展开本次课程的讲授。

第一部分,关于如何确定刑事辩护策略。刑事辩护策略是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制定并运用的辩护手段、方式和方法的总称,以实现辩护为目标,是刑事辩护之“道”。辩护策略和辩护经验、辩护技巧相互融合、相互交叉,辩护策略的实现也需要灵活运用、不断调整。之所以要确定刑事辩护策略,就是为了针对案件对症下药、综合施策。

陈老师提到,要确定刑事辩护的策略,首先要明晰辩护策略的类型。辩护策略的主要类型有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和无罪+罪轻辩护,除此之外还有程序辩护、实体辩护、量刑辩护、财产辩护等不同类型。接下来陈老师讲解了辩护策略的确定应当考量哪些因素,包括案件的背景证据能够证明的法律事实、当事人的态度以及利益最大化等。陈老师提到,要更好地实现辩护策略,除了通过获取案件信息从而对案件形成清晰的基本认识和辩护方向以外,还一定要注意的是换位思考,做到“知己知彼”。因此无论是作为控方还是辩方,都要和对方积极沟通、换位思考,充分运用对方的视角和思维思考,从而有针对性地准备辩护预案。

第二部分,关于如何运用刑事辩护的技巧。首先对于如何在庭审中推进刑事辩护策略的技巧,陈老师将其总结为“先破后立”、“先立后破”和“边破边立”这三种类型。先破后立即指在刑事辩护的过程中集中火力攻击最薄弱的一环,向法庭重塑事实和证据体系;先立后破意为先立与指控相对立的事实,逐个击破指控体系中的漏洞;边破边立则是在打破控方指控体系的同时建构辩方无罪体系。

从具体操作来看,陈老师提到“打证据”、“打程序”、“打法律”、“上价值”这四个方面的技巧是缺一不可的,这就要求在刑事辩护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实体事实和程序事实等各个方面,分别从证据合法性、程序合法性、法律定性等角度进行刑事辩护。陈老师接着讲述了如何随着案件事实的变化来调整辩护策略,要根据案件和证据情况发生的变化和政策方针的颁布及时调整辩护策略,同时要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充分考量了解到的案外因素的影响。最后,陈老师特别提醒同学们要时刻明确辩护的目的是什么,并强调大家要理性看待辩护的过程与结果。

第三部分,关于如何进行刑事辩护的文书写作。陈老师根据不同的适用情形,分别针对庭审程序的不同环节以及控辩双方的不同要求展开对文书写作的讲解,让同学们对庭审环节中控辩双方需要提出的文书有了总括性的认识。接着陈老师列举了一些常用文书的类型,并分别详细地介绍了举证提纲、质证意见等关键性文书应当包含的内容和需要满足的要求。最后,从文书写作技巧的角度,陈老师向同学们提出了一些文书写作需要满足的要求,包括形式完美、结构清晰、有理有据、言简意赅、反复打磨,从内容、结构和形式等方面对文书写作工作提出了规范和要求。

课程最后,吉冠浩副教授对本次课程进行了总结。本次课程陈老师围绕两个层面为同学们介绍刑事辩护策略与文书写作。一方面,从刑事辩护策略的角度,陈老师为我们讲解了对于刑事辩护策略的确定和辩护过程中辩护技巧的选择;另一方面,强调了文书写作服务于后续的庭审程序的重要性,有了扎实的文书才能在后续出庭的过程中游刃有余,继而提出了文书写作的方法和具体要求。除此之外,陈老师基于其自身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介绍了当前刑事辩护律师职业环境,为同学们提供了重要的实务经验与信息。

吉冠浩副教授为陈鑫律师颁发授课聘书并表示由衷的感谢,期望能够继续合作共建刑事控辩与模拟法庭双师讲堂。至此,北航《刑事控辩与模拟法庭》第四讲“策略确定与文书写作”课程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案、排版 | 张奕、王雨萱

审核 | 吉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