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泰&北航《刑事控辩与模拟法庭》第二讲“与当事人沟通的艺术”课程回顾
来源 | 刑法与刑诉交错适用席明纳

2025年3月21日(周五)下午14时至16时,北航《刑事控辩与模拟法庭》双师讲堂第二讲“与当事人沟通的艺术”顺利举办。本次课程由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兆峰主任主讲,北航法学院吉冠浩副教授主持。课程助教、2022级模拟法庭队全体成员、2023级法学院本科生及硕士生积极参与。
吉冠浩副教授对王兆峰主任一行莅临北航法学院表示欢迎,并对主讲嘉宾王兆峰主任进行了介绍。

课程伊始,王兆峰主任向同学们强调了与当事人沟通的重要性。与当事人沟通,是律师工作的起点,是一门至关重要的艺术。首先,没有当事人,便没有案件,没有案件则律师无事可做,即便拥有卓越的才能也无用武之地。其次,与当事人的沟通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持续进行的专业活动。整个辩护活动在很大程度上都在围绕解决当事人的问题、回应当事人的关切,并最终满足当事人的需求、实现诉讼当事人追求的目标。正因如此,王主任认为有必要深入探讨这一问题,并与在座的各位同学进行充分的交流。
课程过程中,王兆峰主任基于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围绕识别当事人及其需求、与当事人之间的理想关系、如何与当事人沟通三部分展开本次课程的讲授。

第一部分,关于如何识别当事人及其需求。在该部分的讲授中,王主任围绕谁是当事人、当事人面面观、当事人需求三方面进行展开。王主任向同学们强调有效沟通的第一步即为仔细甄别谁是当事人。接着王主任向同学们介绍了其在办案过程中遇见的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并针对不同类型的当事人介绍了与之沟通的重点,列举了当事人的诸多具体需求及其类型,提醒同学们明晰当事人实际需求才能提供其满意的法律服务。

第二部分,关于明确与当事人之间的理想关系。在该部分的讲授中,王主任认为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理想关系可以概括为既“亲”又“清”,既统一战线又坚守原则,既适度拉近关系又保持清晰界限,要把握二者之间的平衡。
第三部分,关于如何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这也是本次课程的重要主题。在该部分的讲授中,王主任就沟通的目的、沟通的原则、沟通的方法与沟通的艺术四个层面展开专业讲解。王主任提出与当事人的沟通需要注意达到成功签约与顺利办案的双重目的,同时还应当秉持遵守法律规定、展示专业性、坚定“我们”立场、坚持实事求是四项沟通原则。接着王主任从沟通前制定针对性的沟通计划、沟通时营造良好沟通环境、研究不同沟通对象展开介绍沟通的方法,提示同学们可以适当多称赞对方以构建良好沟通关系。最后王主任强调沟通是一门技艺,要兼顾诚恳倾听、换位思考、适度引导、认真记录,与诉讼伙伴愉快同行,最终陪伴我们的当事人走过刑事诉讼。
课程最后,吉冠浩副教授对本次课程进行了总结。本次课程王主任围绕三个层面为同学们介绍与当事人沟通的艺术。首先,从界定主体即谁是当事人入手,围绕各式各样风格的当事人进行了介绍;其次,就辩护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关系进行讲授;最后,讲解了辩护律师应当如何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吉冠浩副教授为王兆峰主任颁发授课聘书并表示由衷的感谢,期望能够继续合作共建刑事控辩与模拟法庭双师讲堂,为同学们掌握专业技能、学习实务智慧提供窗口。《刑事控辩与模拟法庭》第二讲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