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第六讲“企业内部管理风险防控”顺利举办
来源 | 刑法与刑诉交错适用席明纳

2023年11月9日(周四)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航法学院“企业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系列课程继续进行,由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田古律师讲授的第六讲“企业内部管理风险防控”圆满举办。本次课程由北航法学院院务委员吉冠浩副教授主持,周泰律所周泰研究院执行院长史玥老师也出席了本次课程。
一、课程内容

本次课程包括两部分:在第一部分中,田古老师选取法定代表人风险这一小点,以点带面,说明企业内部管理风险的含义极其丰富。同时,田老师以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这一类典型案例,揭示出企业对内程序限制与对外效力限制之间的冲突,这一冲突导致司法实践中产生诸多分歧与矛盾,但在具有体系化思维的民法典时代,这些矛盾与分歧得以被整合、统一。此外,田老师就如何避免法定代表人的选任风险这一问题,提出了三点建议。
在第二部分中,田老师通过讲解“真功夫快餐”股权纠纷案例,引出股权比例生命线问题以及家族企业的治理问题。田老师认为,在运用法律工具治理家族企业时,一方面,可以通过双层股权结构实现表决权差异化安排,区分创始人与一般投资人,进而在家族企业中达成“人合”与“资合”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可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确保创始人之间一致对外。
在小结中,田老师指出,任何法律及其运用都是对利益的平衡,企业管理虽然是对法律的运用,但又与法律不同,法律具有普遍性,但在企业管理中,不可能存在适用于所有企业的最佳规则,所以企业管理更是一个监督与平衡的复杂系统,而防控复杂系统内部的风险,应当刚柔并济。
二、与谈环节

在与谈环节,吉冠浩老师对本次讲座作出总结并分享了自己的感悟。吉老师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是国家经济活跃的重要推动力,当前的政策指向也十分明确,我国仍会毫不动摇地坚持深化改革开放,这此种背景下,学习与企业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十分必要,这也正是本学期设置“企业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课程的意义所在。期待同学们能够认真学习、深刻汲取本次课程内容。
至此,北航法学院“企业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第六讲“企业内部管理风险防控”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