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第三讲“企业投融资风险防控”顺利举办
来源 | 刑法与刑诉交错适用席明纳

2023年10月19日(周四)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航法学院“企业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系列课程继续进行,由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邱琳律师讲授的第三讲“企业投融资风险防控”圆满举办。本次课程由北航法学院院务委员吉冠浩副教授主持,周泰律所周泰研究院执行院长史玥老师也出席了本次课程。

一、课程内容

本次课程包括四部分:首先,邱琳老师从宏观层面对企业投融资进行概览介绍。在私募股权投资流程中所形成的“投资方-目标公司-股东/实控人”三方典型交易结构及对赌协议框架下,介绍了对赌协议相关的法律演变、司法裁判层面关于对赌协议的界定分析、股权投融资风险防范等知识点。
随后,邱老师从底层思维对企业投融资进行剖析,介绍了刑民交叉对民事案件的影响以及对民事案件审理程序、合同效力、执行程序的影响,用清晰的图表将诉讼程序规定立体化,指出对程序细节的立体化掌控不可忽视。
接下来,邱老师对企业投融资经典案例进行解析,以“小马奔腾案”强调了处理案件应当集中在证据链而不是孤证,对诉讼策略的制定应当通盘考量,进而确认合适的争议焦点,并通过介绍家族信托这一最有效的资产隔离方式,提示这一业务对未来法律人职务选择可能产生的影响。
最后,邱琳老师分析了《九民纪要》中企业投融资对赌协议的法商逻辑错位,指出对赌协议实质上属于介于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间的第三类投资,介绍此视角下股权回购的新问题,以对投资人明确约定回购权行使期限的用语细节为例,强调注重细节的必要性。
在总结中,邱琳老师提出,最大的确定性是变化,在企业投融资的过程中,需要拨开复杂问题,注重厘清案件性质定性,将足够敏锐的洞察力作用到所面对的具体学习工作中,做到“既在法律之中,又在法律之外”,以大争端解决思路应对案件。
二、与谈环节

在与谈环节,吉冠浩老师对本次讲座作出总结并分享了自己的感悟。他强调,理论是灰色的,但实践之树却是常青的。大家在学生阶段的课程学习中,主要遵循阶段式部门法切割的学习方式,但在今后的法律实践提升中,应当更加注重以融贯整体的思路来解决具体问题,这也是我们本学期设置“企业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系列课程的出发点。期待同学们能够认真学习、深刻汲取本次课程内容。
三、提问环节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对于如何应对我国企业融资发展现状、代理对赌协议融资方可以提出的抗辩思路、契约型私募基金模式下基金账户所有权归属等问题向邱琳老师请教。邱老师结合法律规范和实务经验,为同学们进行了专业而详细的解答。至此,北航法学院“企业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系列课程第三讲“企业投融资风险防控”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