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介绍
北京大学刑法学硕士,曾任职于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及德恒律师事务所。执业近十年,专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及涉企犯罪辩护,在多起重大案件中取得无罪、罪轻、定罪免刑等显著成果,擅长处理各类刑事代理业务以及重大复杂的刑民交叉业务。被评为中共北京市律协行业委员会“2021-2023 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荣获首届北京市青年律师刑事模拟法庭“最佳辩护律师”称号,在2023年、2025年度入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律讲堂》栏目候选主讲人库。
- 涉企成功案例
- 宋某某案——原辽宁曙光农牧集团董事长,被控职务侵占4200余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500余万元,面临数罪并罚重刑风险,经有效辩护,法院最终认定职务侵占罪无罪,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 邰某某案——原北京某金融公司董事长,被控敲诈勒索,检察院最初指控敲诈勒索150万元,该案若认定原指控罪名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有效辩护,罪名变更为强迫交易罪,最终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 北京某教育科技公司单位行贿案——向时任北京市东城区某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单位行贿251万元,经有效辩护,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 职务犯罪成功案例
- 杨某某案——原中国证监会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厅级),检察机关出具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为十年六个月,经有效辩护,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 徐某某案——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被控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四项罪名,存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风险,经分阶段有效辩护,最终刑期确定为六年六个月,成功将量刑风险从十年以上降至此刑期。
- 赵某某案——原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贪污八千余万元、行贿六百余万元,法定最高刑可达无期徒刑,经有效辩护,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 武某某案——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出版处处长(正处级)郑某某受贿罪同案犯,受贿金额4400万元,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有效辩护,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 卢某案——原岳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生育保险科副科长,公诉指控受贿37.9万元,法定刑区间为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经逐笔审查证据,成功推翻部分指控,法院最终认定受贿金额为19.2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王某案——原某市副检察长,被控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经代理申诉,成功争取到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后该案逐级发回原审法院依法改判,最终刑期从有期徒刑十二年改判为六年六个月。
- 李某案——北京某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其受贿行为被认定存在多次索贿情节,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审查起诉阶段,经与检察官充分有效沟通,获得五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后经辩护人有效辩护,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 郑某某案——在监委调查阶段,当事人被查封扣押的合法财产,经代理人依法向监委申请解除查封,最终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该部分合法财产得以解封。
- 姚某案——武汉某处级干部贪污案,原量刑建议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辩护人(协助办理)辩护,最终刑期降至三年有期徒刑。
- 涉黑涉恶
- 毛某某、陈某某案——本案系黑龙江省某市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涉黑涉恶案件,当事人最初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同时被指控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辩护人准确认定案件性质,指出原定性错误,并积极耐心地与各方沟通推动案件纠正,将涉案定性从最初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调整认定为恶势力集团,最终成功摘掉涉黑恶“帽子”,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有效辩护,陈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骆某某案——浙江骆某某涉恶势力集团诈骗案,涉案金额上亿元,一审骆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二审经辩护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八年。
- 郭某案——本案系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当事人原被指控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经辩护人精准定性,最终被认定为恶势力集团,当事人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本案由本律师协助办理)。
- 经济犯罪及其他重大成功案例
- 贾某某案——贾某某原系品今集团业务经理,涉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1.9亿元,若按原指控意见量刑,当事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有效辩护,最终被判处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 刘某某案——本案系电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四百余万元,经有效辩护,当事人最终被判处四年八个月有期徒刑。
- 李某某案——李某某涉嫌利用封建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该罪名属于特殊罪名,辩护空间极小。经有效辩护,最终法院对李某某定罪免刑。
- 张某某案——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依法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经有效辩护,最终被判处十四年有期徒刑。
- 高某某案——高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检察院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为四年六个月,本律师作为被害人方诉讼代理人提出诉讼主张,最终被告人被判处九年有期徒刑,量刑结果达到检察院原量刑建议的两倍,充分维护了被害人方的合法权益。
- 兰某案——兰某涉嫌非法拘禁罪,检察院量刑建议为一年六个月,经有效辩护,兰某最终被判处十个月有期徒刑。
- 其他承办的刑事案件
- 先后承办淮安市某国企董事长贪污罪申诉案、河南省师某涉嫌盗窃罪案、河北省某集团董事长虚开发票案、山东省某企业家被律师诈骗案(“天价律师费”案件被害人)等上百起刑事案件的辩护业务。
- 协助办理长春长生疫苗案件、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项某贪污案、“扫黑除恶第一案”杨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等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