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案源对于律师的执业发展至关重要。近年来,随着行业客户业务模式不断变化,律师行业粗放的营销模式亟待改变。如何更好地营销,在客户面前塑造自己的专业形象,是每一个律师需要思考的话题。 本文介绍了目前法律服务存在的7大新趋势,并为年轻律师提出了客户营销的应对方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随着网络强国和依法治国战略的同步推进,互联网空间治理的法治化愈发重要,“源头治理”成为公认的治本之策,进而成为“打早打小”的网络化刑事政策。但“源头治理”的观念及其方式仍有待揭示,尤其在“法律不能替代技术”这一常识中,通过入罪方案实现“源头治理”更需要接受检验。我国刑法在参与源头治理时,存在显性或变种的“恶意论”,刑法主观主义挥之不去:将恶意购买、恶意软件、恶意注册互联网账号等失范行为一律入罪,单纯把主观恶意/善意作为区分罪与非罪的惟一标准,将“恶意(谋利目的)+获得利益”通过各种解释方法认定为网络黑产犯罪,屡屡突破罪刑法定。入罪“恶意论”的司法哲学是积极一般预防论,即倡导刑法积极参与网络治理,这不仅难以摆脱威慑预防的痼疾,还助推了重刑主义,遮蔽了网络时代社会治理中的新问题。因此,网络治理法治化需认清“源头治理”功能与误区,在网络黑灰产治理中更加强调“构成要件行为”以及“构成要件对应的法益侵害结果”的意义,避免用偷换概念、以刑定罪等政策性思维掩盖“解释黑箱”。
近日,因被害人为影视明星而广受媒体关注的陈某某敲诈勒索案判决出来了。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定被告人陈某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21年2月3日,上海警方发布通报称:经过为期三个月侦查,已经破获“人人影视字幕组”特大跨省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涉案金额超1600万元。 其实早在2014年10月,人人影视就遭美国电影协会投诉,称其为中国主要盗版网站。并且在当年年底,即有报道称人人影视字幕组宣布人人影视正式关闭。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刑诉法解释》”)。《新刑诉法解释》共计27章、655条,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数量最多的司法解释,也是内容最为丰富、最为重要的司法解释之一。《新刑诉法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正确履行审判职责,规范办案活动,保障诉讼权利,确保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准确、有效实施,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就此归纳总结了《新刑诉法解释》律师应当关注的十大亮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月25日晚19:30,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刑事法判解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科技与法律研究中心与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社科大-周泰科技法治讲坛”在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正式开坛。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实证法务研究所主任江溯副教授发表了以“中国法律科技革命”为题的主题演讲,阐述了中国法律科技的发展历程、现状与前景,以下为演讲全文。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电子商务近年来发展迅速,互联网线上消费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消费形式。同时,在电商市场繁荣发展的背后,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也引起了各方越来越多的关注。2018年,我国制定了《电子商务法》,明确了“通知—删除”规则。该规则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权利人、电商平台以及平台内商家三方利益的平衡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过,这项规则有时也会被一些人用来进行“恶意投诉”,造成对电商市场正常秩序的干扰。面对恶意投诉,商家应如何快速维权?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者,其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旦其滥用自己手中的职权造成危害后果,将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面对风险社会的挑战,预防和打击滥用职权犯罪,确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是刑法的应有之义。但在司法实践中,国家大力打击滥用职权犯罪与滥用职权案件因果关系认定难的矛盾也日益显露,并由此导致了认定标准模糊、处罚轻刑化等司法困境。
2020年12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审议。草案目前已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草案全文共10章83条,主要规定了五个方面的内容:有组织犯罪概念、防治责任、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机制、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保障措施。本文将从比较法的视角对我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模式、实体和程序规定等问题进行简要解读。
2月1日下午,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郑宁主任、程科副主任、文化法治教研室韩新华主任莅临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周泰律所主任王兆峰博士、业务管理中心负责人陈明律师等人对各位老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双方于今日进行战略合作的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