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羁押“实报实销”,轻罪辩护获赠锦旗

审查起诉:事实争辩与认罪协商并行
辩护律师介入后,因当事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迅速地被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迅速调整辩护策略,一方面结合在案证据材料对部分涉案事实提出异议,成功剥离不利因素,另一方面向承办检察官充分阐述案件的前因后果并论证当事人所具有的从轻情节以及低危害性,争取认罪认罚从宽的量刑建议。因当事人涉案金额高达近百万元,且在当地引发一定影响,承办检察官起初坚决要提出2年6个月的量刑建议,经辩护律师积极、充分地沟通,提交详细的量刑意见,最终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1年10个月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审判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再争取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辩护律师并未因当事人已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而松懈。在1年10个月的量刑建议基础上,辩护律师继续开展量刑辩护工作。不仅在家属的信任和支持下取得新的从轻情节,而且充分阐述本案与其他同罪名案例事实的不同之处,论证了本案不应被案外因素影响裁判结果,同时通过全面的类案检索报告支持辩护律师的量刑意见。最终,承办法官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当事人判处了1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因当事人已被羁押一年有余,故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即可在下月被释放。
庭外工作:全面助力辩护有利结果
本案背景系当事人与案外人前期一系列的民事诉讼与执行纠纷,同时当事人的企业也处于破产重整的紧急状态。辩护律师了解之后,从营商环境等政策层面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有效化解了本案所涉及的不利案外因素,同时也争取到了有利于当事人的相关证据,并向承办法官充分阐明,最终获得了较好的辩护结果。本案的辩护成果也获得了家属的高度认可,家属得知判决结果后,不远千里来到周泰律所向承办律师赠送锦旗,以表感激。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虽然本罪最高法定刑为三年,是通常意义上的“轻罪”,但轻罪更应重视有效辩护,充分行使辩护权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获得公平正义的审判结果。
本案代理律师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