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9年我国第一部刑事诉讼法颁布以来,已经进行了三次修改,进步的趋向可见,但过程却艰难而坎坷,前行之路更是一波三折。其中自有多种原因,诸如:立法经验和立法技术的问题、部门参与立法的利益博弈问题、司法实践中一些难以破解的现实难题等等。但深究起来,理念滞后才是影响刑诉法发展进程的深层原因。
我们和大雨有个约定,be there or be square.不见不散。但是这场大雨又是如此善解人意,因为它充分了解西政还没有一个巨大的礼堂,我们是在一个square举行毕业典礼。
2024年5月30日,“周泰·书声”第二十六期之《律师的麻烦:美国律师的职业困境》品读会在线上播出。本期品读会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江溯老师担任主持人,非常荣幸邀请到了本书译者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进喜老师,以及旅美法律学者/作家周大伟先生、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律师、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李崇杰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玲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鹏律师、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邱琳律师,共同品读这本《律师的麻烦:美国律师的职业困境》。
2024年5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外共公布61起纪律处分案件(不含纪律处分复核案件),案涉19家机构、42个自然人。在本期《中基协纪律处分月度观察》中,我们对5月公布的纪律处分案件所涉违规行为进行了梳理,对其特点进一步总结,同时,针对财产混同、保本保收益安排、利益输送及损害投资者利益、基金负债比例、关联交易、投资决策、谨慎勤勉义务的履行等七项专题做进一步探讨。
《刑法》第37条免予刑事处罚条款自颁布实施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中一直存在诸多争议和问题。近年来,随着轻罪入法、犯罪结构变化等新形势的出现,对该条款的定位和适用范围重新进行解读和规范的呼声越来越高。本期特此编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陈禹橦副主任撰写的《〈刑法〉第37条免予刑事处罚条款的刑事一体化解读》一文,该文指出我们应科学厘清该条款的法律地位,明确其作为一般、兜底性质免除刑罚规定的合理性,避免将其简单等同于其他具体情节从轻、免除处罚情形。同时,需要从刑事一体化角度出发,统一该条款在侦查、起诉和审判各环节的适用标准,合理界定“犯罪情节轻微“的内涵,增强相关文书的说理性。
导读: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外方股东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的重点 股东知情权范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管辖法院: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优先管辖,如不能证明,则由公司注册地管辖;部分地区法院对涉外因素的商事诉讼有集中管辖规定。 查询资格:起诉时,应具有股东资格;隐名股东通常不可以直接提起知情权之诉;持股比例少的股东,不影响起诉;出资瑕疵股东的知情权不被剥夺。 起诉前置程序:查询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应先向公司提起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新旧法律衔接问题:旧“三资法”时期设立的合资公司章程虽未设置股东会一章,但不影响股东依法行使知情权。 “不正当目的”:公司以股东存在“不正当目的”拒绝股东查阅时,应承担举证责任。常见的“不正当目的”的事由为同业竞争,但法院判决支持该理由成立的案例很少见。 执行“落地”:通常在公司住所地查阅、复制判决书支持的材料,可由股东本人到场,及/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中介查询、复制,负有保密义务,有时间限制;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会被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措施。
“每个律师都感到压力,这就是我们所选择的职业。” 《律师的麻烦——美国律师的职业困境》一书是作者对美国律师行业数十年的观察和思考,撕开美国律师行业繁华表象的面纱,美国律师真实的职业状态。 至此,“周泰·书声”第二十六期邀请了学术界和实务界七位嘉宾与作者共同品读这本《律师的麻烦:美国律师的职业困境》佳作!
2018年《资管新规》对我国资本市场,尤其是私募基金市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为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进而避免金融领域的系统性风险,打破刚兑、“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将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得到坚决的贯彻。为此,在私募基金领域,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适当性义务的履行时点,以及管理人违反适当性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性质及范围,显得尤为必要。本文以北京金融法院2022年度十大经典案例之一为切入点,围绕上述两个法律问题展开讨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决策,将法治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共筑中国梦的核心要素,法治现代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助推器。然而,在刑事法治建设是我国法治建设“木桶之短板”,刑事法治建设中刑事辩护又是其短板,要以法治现代化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刑事辩护现代化不可或缺。对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刑事诉讼的发展历史进行考察可以发现,我国控辩关系主要经历了无序、失衡、对抗、对抗兼合作四个阶段,刑事诉讼在不同的阶段呈现不同特质,刑事辩护活动受控辩关系的影响也相应呈现不同样态、受到不同挑战。但不论外化为何种表现形式,刑事辩护的内核终究受制于控辩审的关系,其中以控辩关系为甚。刑事辩护八大学说从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理论指导出发,着眼刑事辩护的显性问题,切入控辩关系之内核,以求通过刑事辩护理论的发展助推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进而助推法治现代化的实现。
2024年4月2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周泰刑事法论坛”第四讲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的主题为“当前刑事司法的若干理论与实务问题”,由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高级讲席教授陈卫东主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付立庆教授担任主持人。来自京内外的学生、律师以及来自江西省检察系统案件管理部门的检察官共计230余人参加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