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法》强调了数据安全保护的重要性,确定了数据安全保护的领导及监管主体,对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做出了较为详尽的制度安排,明确了数据安全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细化了国家、组织和个人的责任分配和责任形式,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但是笔者认为,这一系列规定的落实,固然需要相应的制度环境、制度生态来保障,当我们讨论《数据安全法》时,其中首先需要重视的是,要有正确的数据安全观作为指导。缺乏正确的观念引导,数据安全保护的目的和方向难免出错,保护的效能也将会大打折扣。
近些年,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引发学校责任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在“学校保护”章节对学校“教书育人”和“安全保障”职责进行了细化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幼儿园的教育、保育职责。规定了校园安全的保障机制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增加了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的防控与处置措施,增加了及时报告制度等。为了贯彻、落实新《未保法》在“学校保护”一章的职责内容,教育部于今年6月1日发布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重点围绕“谁来保护”、“保护什么”、“如何保护”等问题,系统构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制度体系。
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迅速崛起,网络主播数量不断增长,中国社会几乎跨入“全民主播”时代,这也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与社会问题。有鉴于此,“中传-周泰文娱法治论坛”第二期邀请学者、行业代表、律师共话“网络主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本文内容整理自本次论坛圆桌沙龙环节郑宁主任、糜志彬律师、张缙律师和瞿涛秘书长的发言。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电商直播异军突起,呈爆发式增长趋势,也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2020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压实有关主体的责任;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今年2月份,网信办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相关部门在网络直播监管工作中的分工。今年4月份,网信办等7部委又发布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其中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等人员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 由此可见,现在网络直播的监管呈现出“多部门监管”的特点,而且各方主体的责任在不断地压实和强调。因此“中传-周泰文娱法治论坛”第二期邀请了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直播与短视频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糜志彬来聊聊网络主播的法律风险和防范,下文整理自他在论坛现场的主讲发言。
中国政府正在稳步改善其对外商投资的市场准入,最明显的是近年来针对众多重点行业的新改革。2021年5月19日,商务部发布了2021年规章立法计划,其中包括完善外商投资制度,如修订《上市公司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管理办法》,旨在放宽境外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限制,创新监管机制。本文总结了相关要点以供读者参考。
对鉴定意见的有效质证,不仅需要法律知识和辩护技巧,甚至还需要了解相关专业的知识,掌握相关鉴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及方法,如此,才能成功找出其存在的法律和技术问题。
2021年6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及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典型案例,这是继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扩大第二批改革范围以来,我国在企业合规领域的又一大动作。在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意见》初步建立了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下称“第三方机制”),对在试点工作中发现的企业合规监督考察程序问题进一步规范。 《意见》的出台为涉案企业通过建立或完善企业合规制度以争取不批捕、不起诉或变更强制措施等提供了重要依据,本文力图在对这一制度设计进行简要梳理的基础上对《意见》中有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一点浅见,希望能抛砖引玉,引发更多有益的思考和讨论。
新时代赋予了人民教师新的职责和使命,新时期的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民族使命和社会责任,是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重要引路人。“学高为师·行为世范”,教师的行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未成年学生的思想、语言、人际和心态等方方面面。因此,教师严于律己、严格自我约束、加强自我修养、规范执业行为对未成年学而生的身心发展和健康成长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2021年5月30日下午,"企业合规与律师业务的探索与发展"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大厦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主办,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博士、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陈鑫律师作为协办单位代表出席。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博士作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副所长主持了第二单元的讨论。会场高朋满座,来自法学界、检察机关、律师界以及企业界的代表共百余人汇聚一堂,围绕“企业合规体系的建立与律师参与”“企业行政监管激励与律师参与”“企业合规不起诉与律师辩护”“律师担任合规监管人的模式探索”四项议题展开深入交流。 本文整理自研讨会第二单元“企业行政监管激励与律师参与”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博士和第四单元“律师担任合规监管人的模式探索”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陈鑫律师的现场发言内容。
近年,因涉嫌垄断,被责令停止相关行为甚至面临处罚的执法、司法案件层出不穷,为经营者的日常经营以及投资并购行为敲响警钟,经营者需要时刻警惕各类垄断风险。